巷子里,一把油纸伞抬起,一张精致妖娆的笼在朦朦雨雾里。
“冤家果然路窄。”嘴角拉出一抹邪邪的诡笑。
这男人真妖孽!
叶在夕撑着伞,踏着懒懒步调上前去。
青天白日的,虽说下雨,但是顶多算雨雾,一个大男人的打把伞,要多骚包有多骚包,自然是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你是叶在夕吗?”
“是吧,是吧。”
“是叶在夕啊。”
“真是你啊。”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都是女人的声音,从四面八方而来,叶在夕眸子一眯,还是看见了四张兴奋的脸。
活该骚包,那赶巧,被聚焦了吧。
低头,叶在夕不疾不徐,拉起外衣的帽子,换了个低沉的K:“你们认错人了。”说着,将伞放低,又将帽子放高。
忽然横空劈过来一只手,撩起伞,大呼一声:“就是你!”
擦!二十一世纪的懂法的粉丝,要不要这么彪悍。
叶在夕眼睛看着别处,皮笑面不笑:“不是,你——”
一句话还没说话,一个熊抱扑过去:“啊,叶在夕我好喜欢你。”
叶在夕感觉耳膜快破了,险些栽倒,半天才稳住身形,长呼一口气,咬咬牙,伸手,将女人拉开:“我说你——”
“给我签个名吧。”
叶在夕的话还堵在了喉咙里,有一张白花花的女人连凑过来,满鼻子都是香水味。
第一次,叶妖孽觉得香水这个东西不适合女人。
拂额,揉揉眉心,叶在夕无比头疼,看着前面小巷里的两个身影,无奈地接过了笔。
那女人外套一脱,凑到叶在夕面前:“这里这里。”
“还有我,还有我。”
“我的,我的,签这。”
“这里。”
都是些什么猴孩子,签在衣服上也就算了,签在脸上,手上那叫什么事儿啊?要是平日里,叶妖孽没准会好这一口。
签完名,叶在夕再抬头,那两个人都走了好些距离。
“不好意思,我还有通告。”
叶在夕留了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就要离开。才踏出一步,那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垮了。
“叶在夕。”
“啊!”
“叶在夕!”
“……”
抬眼望过去,三个路口,各个声势浩大,前仆后继的人拥进小巷里。
这下好了,走不了,叶在夕一张俊脸,彻底石化了。
三秒钟之后,人群又壮大了不少。
“操。”叶在夕嘴角一抽,“人太红,没办法。”
“下次一定不放过你。”看了一眼那边越走越远的女人,叶在夕狠狠收回视线,然后慢条斯理,露出一个妖孽般的笑,优雅转身,握着伞,撒腿就跑,动作竟丝毫不减妖娆感。
因为叶氏名言中有这么一句:任何镜头前,即便是手机,也绝对不能留死角。
见过这么自恋的人吗?见过这么变态自恋的人吗?
烟雨江南的某小巷里就有一只。
那边,一个撑着伞的男人,身后一群疯狂的女人,一波高过一波的尖叫。
“啊!”
“叶在夕!”
“叶在夕!”
余音绕耳,回荡在这江南烟雨中。
这边,左城怀里的女人杵了一下。
“那边出什么事了?”从左城怀里探出脑袋,好奇地瞅着。
好多脑袋啊!隐隐约约似乎什么声音,她正要侧耳认真去听,左城伸手,便把她的头摆正:“没事。”
“围了很多人。”她继续探出脑袋。
左城长臂一伸,直接抱着她就走,面无表情地丢了四个字:“聚众传销。”
女人煞有其事:“哦。”原来这么诗情画意的地方也少不了一股污浊之气啊。
对于女人的深信不疑,左城表示出极好的心情,噙着笑,逆着人群便走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恋爱中的人是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