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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参孙(十)

次代种,这只参孙,他比你们上次见他时要强大多少倍?恐怕三倍不止。他的将臣犼骨甚至要强过诺顿。而且,他不可控,不可控的力量才会毁天灭地,就像刚刚那只濒死的蠢龙。这个时候,谁能拯救这座尼伯龙根?诺顿?还是你,康斯坦丁?

    有时候,你得换一种说法。比如说,你告诉他,其实不是让他吃掉你,而是你在蚕食他。

    你可以热锅烧蚂蚁一样告诉他,说:罗纳德·唐,你可以拥有无所不能的力量,但代价是你的四分之一的生命,每一次你使用这种力量,我就会收走你的四分之一的生命。当你用光了你全部的生命时,我就会作为代理人收割你的性命。

    这个时候,他就会诚惶诚恐,担惊受怕,但又一遍又一遍地奉上他的性命。他实在有太多想做的事了,也有太多想守护的人,但是他做不到,所以他只能借助我的力量,我就这么一次一次地收割他的性命,直到——最后一次。


    你太不懂人的思维了,很多时候,感性足以左右一个人的行为。比如,有一对兄弟落难在一所孤岛之上,他们只有一个人能活下去,你知道身为‘哥哥’的他们会怎么做吗?他们会把生的机会留给你。他会让你“收割”他的生命。

    可惜,他不知道的是,其实并不是你在收割他的性命,而是他在收割你的性命。他用你的力量达到无所不能的一切,其实他是在‘吞噬’你啊,他在吞噬你的力量,在吞噬你的精神力,在一步步吞噬掉你。当他用光了你全部的生命,就是他吞噬你而神祈临位之时。”

    说到这儿,路鸣泽有些乏了,他就这么坐在了康斯坦丁的身边。他的远处是尽力施放着言灵的路明非,再远处是仍在高空中对峙的诺顿和参孙。

    路鸣泽看了看自己血红色的衣衫,那就是“代价”,也是一切力量的源泉。

    不过,挺好的,这件衬衫做的很精致,即便变成了血红色,依然很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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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参孙(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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