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望反而会降低。并且“隐名王”也是不允许的。就是说你拿了一片地,必须向州皇申报。这样一来,人人都知道你的领土割裂了……你的江湖声望就此降低了……人们更愿意来打你,打不成你也要嘲笑你……
说来有点好笑。但灵州的伦理观就是这样。
但是你不能作隐名王,却可以作隐名债主啊!
千郡当了沥娅背后的债主。这事儿是可以保密的!曼殊知道这事,不代表别人都知道!曼殊知道呢,是因为她跟千郡的军队直接打过,而且情报网又够强大,所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啦!对于别人来说,沥娅背后的支持者,只是理论上存在,身份是很神秘的。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人家不知道在这里插手的是千郡,打起凤翔来就有顾忌了。千郡这个影子债主,当得是很划算的。他们也没有必要跟灵庙过不去。毕竟大家信奉的都是同一个地灵嘛!打起来也不好看。
当然咯,如果机会正好凑到嘴边,千郡也是却之不恭。
机会说来就来。
话说有那么一个富人,曾经很富,有一片椰枣园,就舍给灵庙作奉献了。结果后来,那富人一个不小心,死于非命。他整个人家都败落了,他儿子穷到什么程度呢?居然饿得连吃的都没有,灵能修为又不到可以永远辟谷的程度。还是需要吃的,结果要去偷吃的,一偷就偷进了灵庙的椰枣园,被灵庙扭送官府。有好事的指指点点:喏!这个是某某公子。这片园子原来就是他的,可惜啊!败落了,现在要来当小偷……
这话传到了巡按的耳朵里,事情就大了。
这个新上任的巡按,也只是个傀儡。背后真正的主事者号岭甫,正是千郡王心尖上那个人、曼殊在牢里见过的美人儿。前千郡王后黎浅对他的评价不是脸蛋美,而是能力高。
他操纵着巡按至此,正好灵庙的庙祝对地方官的判决不满意,想要重判这个小偷,以儆效尤,往上申诉。岭甫就接手了这个椰枣园案,然后把椰枣园判给了这个破落公子。
——耶?庙祝觉得很搞笑。这是庙产、庙产耶!不重罚也就算了,怎么能把这个园子判给小偷呢?好吧,这个小偷的爹以前是这个园子的主人……那又怎么样?这片大地上的财产。不都是循环利用的吗?主人不都是换了又换的吗?全都要还给旧主?旧主死了还要还给儿子?那还有什么秩序可言!那么,灵州所有地方岂不都大乱了!这种话,到了哪里都说不响的啦!庙祝坚决抗议。
岭甫只是回答:“当初舍园,指望福田。既无福田,还他故园。”
换句话说,人家为什么把财产奉献给你们?是为了修功德哎!修功德是为了什么?得好处嘛!你别说什么灵魂得救赎、现世得安乐这些好听的,其实无非就是好处嘛。那人家都破败而死了,这明显没得到好处啊!岭甫要不是也信奉地灵的,这就得怀疑他信奉的灵有问题。现在么,至少也要怀疑庙祝有问题。没有真的得到地灵的保佑啊!岭甫没有把这句话挑明,只叫他们别收钱不办事,不办事就退钱,算是留了半步脸面了。庙祝如果识相的。就应该赶紧撤了。
可惜,这个世界上,不识相的人是大多数。
庙祝还是要闹,理由还是这园子已经捐给灵庙了。关键在于岭甫也不是吃素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打算着这么办:灵的属灵,世俗的归世俗。
啥意思?庙祝打听到巡按的这几字方针,也是很懵,整个儿有听没有懂。幸亏还有懂的,给他翻译了一下:把椰枣林跟庙祝一起埋了,让它们一起“归灵”!地皮则还归人家破落公子所有。
庙祝一听,吓死了,第一反应是:我擦咧巡按敢这么做吗?!第二反应是:我擦咧他还真……敢吧?
被岭甫操纵的这个傀儡巡按的名声并不很好。
名声不好的意思是,什么事说不定都是干得出来的。
庙祝灰溜溜的撤诉了,宁肯把椰枣园交回给破落公子,不要了,不吵了,总之不要官府再插手了。
这个案子传出去,其他灵庙对它的观感很不好。毕竟物伤其类。何况大多数灵庙真的很难保证自己的施主就一定会人生幸福长命千万岁对不对?如果这样一来就要把物产交回去,那么很多灵庙损失是巨大的啊!
照理说,这个时候,沥娅这个郡王应该挺身而
第四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