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年间设立的养济院、惠民药局、漏泽园就是其中代表,可以说是明朝慈善事业的三架马车。
根据《明太祖实录》的记载,朱元璋于洪武元年下诏,“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又于洪武五年下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不久后又将孤老院改名为养济院,并规定收养对象为“民之孤独残病不能生者”,明朝养济院机制自此建立,并使养济院作为官办慈善机构在全国予以推广和普及。
为了保证该制度的顺利推行,同时为了防止官员贪墨,朱元璋又将其写入了《大明律》,其中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属倚依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减者,以监守自盗论”,同时要求官员到任后必须查点养济院的运行情况。
养老解决了,医保问题朱元璋也没有落下。
明朝的医疗沿袭宋朝旧制。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洪武三年置惠民药局,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凡军民之贫病者,给之医药”。至此,惠民药局完成更新迭代,开启了明朝版的新天地。
说起明朝版的惠民药局,与宋代版最大的不同,就是推广力度更大,涵盖范围更广。北宋时期的惠民药局,主要集中的京师,而到了明朝后,朱元璋在洪武三年,便开始在两京,以及各府、州、县均设置了惠民药局。
此外,明朝版惠民药局的人员配置,也是相当给力。中央的惠民药局,设有大使、副使等专职人员;地方惠民药局,也设有提领和官医。
在朱元璋的推广下,明朝版的惠民药局很快走入了千家万户。
明朝时,地方上的惠民药局分布广泛,辐射人口众多,这使惠民药局得以为无数贫苦百姓赠医施药,从而在古代医疗条件匮乏的情况下,解决贫寒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老大难问题。
至于最后的漏泽园,则是用以葬无主之死者也。
从这些种种举措就能够看出,朱元璋始终是把百姓放在心上的,毕竟他自己也是从最底层一步步走上来的,因此他心中最为清楚老百姓们真正要什么。这比搞什么千叟宴这种面子形象工程要好太多。
只可惜,这些福利机构最终都没能很好延续下去。
拿其中养济院举例,养济院在洪武年间的建设最为繁盛,建文帝后则逐渐减少,仁宣之后养济院的顷颓则日趋严重,万历年间虽然有所回暖,但万历之后便基本废弃,再也难以恢复。
而在杨宪的建议下,大明朝廷各地也开始修建烈士墓,用于专门安葬为国牺牲捐躯,以及为大明立过大功的军士。
要知道历朝历代裁撤如此大规模士兵都是一件十分凶险的事情,可如今在朱标这一连串的组合拳下来,军队改制的第一步终于是平稳地迈了出去。
接着便是改制大都督府。
在杨宪的建议下,朱标并未按照原时空,将大都督府改组为五军都督府。
而是直接成立军机处。
裁撤大都督职务,改由几名军机大臣共同负责。
军机处,主要负责处理军务。
与大都督府不同,权力完全收归皇帝本人,军机处只是一个军务处理办公室,完全是皇帝本人政治意志的延伸。
再加上下面又有五名军机大臣相互制约,不会出现大都督一人独大的情况。
对于这个改制,老朱自然是举双手赞成。
因为这样一来,他不露声色的就将最重要的军权和钱粮处理权抓到了自己手中。
而且这样做也分走了原本属于中书省的一些职能。
原先大都督府有统兵权,兵部则拥有调兵权。
现在全都集中到了军机处,兵部尚书虽然也是军机大臣,可之后有关军务这方面的工作,他就无需再和中书省汇报,而是直接在军机处处理。
等于是变相削弱了中书省一些非常重要
第334章 裁撤老兵(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