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已经说服了另外两人,在中书形成了统一的意见。
从内容上来看,这份奏札其实就是当初赵祯守孝时,王曾和丁谓争执的另一版方案的翻版。
只不过,和之前相比,这份奏札明显是杂糅了丁谓的方案,而且在议政方式上,进一步做出了巨大的让步。
按照王曾之前的设计,将政事分为急务和不急两种,只有急务才会立时封送入宫处理,其他常程事务,每隔五日一垂帘以作参决。
这样的方案,其实中书的权力反而是相对较大的,因为这种状况下,仅凭垂帘日的有限时间,宫中能够处理的事务量上会被压缩。
所以,一些小事,中书就能够自行处理完成。
当然,这么做是中书各个宰执权力的加强,并不是首相权力的加强,甚至于,作为首相的权力反而会被其他人分走一部分,所以,那个时候,丁谓才极力反对。
但是,这份新的方案当中,王曾就改变了之前的设计,除了将事务分为急务和不急之外,还进一步区分了常程事务,军国重事和临时事务三种。
常程事务吸收了丁谓的方案,用文书批答,军国重事由中书或枢密院封送,交由学士院拟内制。
前者弥补了五日一垂帘能够处理的政务量的问题,后者则使宫中有了更多钳制中书和枢密院的手段。
内外二制,最大的一点区分就是,内制直接承宫中旨,而外制则是宫中下旨到中书,再由中书拟词头交舍人院。
除此之外,最后的这句话,垂帘日特许臣僚提前请入奏事,更是巨大的让步。
因为,这算是早朝才有的制度。
宋代的早朝,参与者是固定的,中书,枢密院,三司,审刑院之长官及佐贰官,加上部分言官,数量并不多。
作为皇帝议政的主要场合,肯定会有很多政务,涉及到一些普通官员,这种状况下,就需要一种补充机制。
所以,一般情况下,中书会提前准备早朝要商议的政务,如若有涉及的官员需要在场,会提前三日告知对方,排好朝班。
普通官员如需当面奏事,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提前向中书申请,获得核准后入殿参与早朝。
简单粗暴的说,垂帘日许臣僚请见奏事,意味着刘娥作为太后,可以名正言顺的接见更多的普通官员。
可以说,这份奏札通篇看下来,几乎处处都闪烁着一种,讨好刘娥的光芒
于是,赵祯将目光转向刘娥,果不其然,看见后者的眼角罕见的带上了一抹笑意。
“官家觉得此奏如何?”
二人目光在空中相对,看着刘娥似笑非笑的样子,赵祯心中叹了口气,面上却略微低头,道。
“听大娘娘的。”
于是,刘娥将那份奏札拿到手中,对着帘外张口道。
“中书之意既如此,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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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人心莫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