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我总是这样一副不辨悲喜的神色,生疏得宛若泛泛之交。”
“从前,每到早晨7点的时候,我总能在石头拱桥上碰到他,他上桥,我亦上,不过他在那端上,我在那端,于是乎,差不多总是在中点的时候相遇,然后擦身而过。”
“深秋的早晨天空一般是铅灰色的,时而划过一两只燕子。他喜欢穿黑色的毛衣,灰色牛仔裤,白色球鞋,耳朵里总是塞着白色的耳机,就这样把手插在口袋里低头走过去,他额前的刘海很长,扯下来快到鼻尖了,可是很蓬松飘逸,随风摆动着,看起来很潇洒。清晨光线暗淡,毛毛的如隔了雾一般,三米的距离也辨不清脸上的轮廓,再加上他习惯低头,所以我一直都没看清他的脸。”
“青城,是苏州边陲的一个小镇,一个诗情画意很浓的名字,不大不小的一块地方,一年四季空气里都是湿湿的,连地上的石头都像挤得出水来。整座镇子一半以上的建筑是石头做的,被层层的远山包裹着,四处可见青砖瓦房,连绵不绝,仿佛是一幅融融的水墨画。”
“我已忘了当初是出于什么样的机缘走进了这画里,亦说不准自己要在什么时候离开,就像随风飞的一颗蒲公英种子,刚好落在这里,任时光在我身上碾压过去,过去一日便是一日。”
“他在半年前出现。”
“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路人甲,和他的相遇也不算邂逅,他如每日徘徊在桥头的燕子,来去匆匆。如果不是那日风起时忽然卷走了我脖子上的丝巾,不知道我们要再沉默的擦肩而过几回才会认识。所幸,丝巾轻飘飘的吹起来,就要飞下桥下的时候,他伸手抓住了。”
我打了个哈欠,这部片子果然很文艺,当我以为整部电影要把小说从头到尾读一遍时,这该死的画外音终于停止了。
画面中,女主是丝巾被吹飞,被男主一手抓住,镜头给了男主抓住丝巾的那只手一个特写,一旁的清姿轻声吟出:“红色的丝巾,石榴花的颜色,宛若新娘的头纱,抓在他的手里,漂亮白皙的指骨,纤细而修长。”
对着屏幕上的镜头,竟是相当应景。
我扭头讶然的望着清姿,“这小说你都背下了?”
清姿说:“因为是小说里比较经典的一个情节。男主的手很漂亮,是个画家,很符合小说里的设定,这个角色选得很成功。”
“书中好几次提过男主的手,因为男主的容貌变了,女主后来正是通过这双手慢慢的认出他来的。一开始对他有感觉也是因为他指尖上的朱砂痣。男主的指尖这个位置上也有一颗……”
第六十三章 画魂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