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献上卤获的战利品。
在两周时代的一些铜器铭文中常记有战争胜利后献捷献俘之事,象铭文说,盂征伐四方,执兽四人,获聝近五千,俘虏一万三千余人,及车、马、牛、羊,数以百计。
馘,即作战时将杀死的敌人的左耳割下,献捷时作为计功邀赏的凭证。所以,这个字在金文里,以耳为偏旁。
“献馘于王”,正是献捷之礼。铭文还记载,盂将捉获的敌人首领献于周王后,周王下令审讯敌酋,然后将他们处死。在其他铜器铭文里还提到一些别的战利品,如矛、戈、弓、箙、矢、甲胄等。
献捷献俘之礼,历代大致沿用,只细节各有不同。例如在宋代,大军凯旋后,皇帝遣礼官奏告天地、宗庙、社稷、岳渎、山川、宫观及在京十里以内神祠,以酒脯行一献之礼。
献俘仪式将被俘敌酋以白练捆缚带往太庙、太社作象征性的告礼,然后在宣德门行献俘礼。皇帝在门楼前楹当中设帐幄座位,文武百官及献俘将校在楼下左右班立,楼前稍南设献俘之位。百官到齐后,侍臣将班齐牌用红丝绳袋提升上楼,报知皇帝。皇帝就座,百官三呼万岁行礼。侍臣宣布“引献俘”,将校把被俘者带到献俘位。侍臣当众宣读战胜敌军的“露布”。刑部尚书奏告,将某处所俘执献,请交付所司处置。这时,如果皇帝下令处以极刑,就由大理卿带往法场,如果皇帝下令开释,侍臣便传旨先释缚,随即宣布释放。被俘者三呼万岁,再拜谢恩。文武百官也都再拜搢笏舞蹈,三呼万岁。
“露布”制度,始于后魏。东汉时,本来把官文书不加缄封者称为“露布”。后魏以“露布”发表战胜消息。每当攻战克捷,欲使天下遍知,便以漆竿上张缣帛,写上捷报。这种办法后来被广泛采用,露布就成为“布于四海,露之耳目”的“献捷之书”。
隋代文帝起,有宣露布之仪。当时在广阳门外集中百官及四方客使,宣读露布。宣读毕,百官舞蹈再拜行礼。
诸侯战胜敌方,向天子或大国报告胜利消息,也称为献捷。后代,将帅统领军队在前方作战获胜,虽然不曾还师回都,遣人向朝廷报告胜利,也称为献捷。捷报一般在早朝时当廷宣读,叫做“宣捷”。明代,前方有大捷,朝廷宣捷后要遣官告祭郊庙,中捷以下则不举行告祭庆贺之礼。
战争结束,如果敌方投降,则有受降之仪。宋代起,国家礼典中都有受降仪式。宋代受降仪与献俘大致相同,也在宣德门举行,降王率降众穿戴本国衣冠俯伏而拜,口称万岁。皇帝下旨赦罪,赐给冠服袍带,降王等拜受,更换所赐冠服袍带后,再拜称万岁。
清代受降仪,降王对皇帝行三跪九拜礼,皇帝赐筵宴。大将军在前方受降,须报请皇帝批准,再露布中外周知。受降之日,于军营外筑坛,坛旁建“奉诏纳降”大旗。降者立于旗下,鼓吹鸣炮后,大将军登坛就座,降者匍伏膝行至坛下,俯首乞命。大将军宣皇上旨意,予以赦免,并酌量给予赍赏。降者叩头谢恩而退。
一般来说,要献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抓住了敌国的重要人物,比如说敌国的国王皇帝、丞相、大将这些人物。二是敌国要足够强大,要有足够的份量,不然的话,不会举行献俘仪式。
比如小勃律,苏麟西征,虽然一抓住了小勃律王阿莫多,灭了小勃律,却是没有举行献俘仪式,不要说献俘仪式,甚至庆贺仪式都没有举行,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小勃律不够份量。
吐蕃可就不一样了,这个蛮族国家为祸大唐边陲数十载,如今一朝被灭,这可是普天同庆的大事,自然要以最为隆重的仪式相佐,无论是谁都不敢有一丝的马虎。
随着褚遂良一声高喊,献俘仪式正式开始,两厢的禁卫军也跟着高声喊道:“献俘!”
杜睿手一招,早有飞虎军将士将芒松芒赞从囚车之中押解出来,缓慢的从承天门前经过,芒松芒赞此时已经被吓破了胆,要不是有飞虎军将士提着,浑身瘫软的他,恐怕早就栽倒在地了。
献俘对于李承乾来说,那是无上荣光,足以名垂青史,对芒松芒赞来说,那恐怕是平生最大的侮辱,吐蕃的赞普,如今沦落到如今这地步,还有比这更让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吗?,只是可惜,此时的芒松芒赞哪里还顾得上这些,他现在满脑子都想着怎样才能保住一条
第六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