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军功。王制时期,王是由武力强加且军功越大意味着所抢掠的财物越多。共和国时期,公职为贵族所垄断,但平民可通过积累军功成为贵族,并可以以退出战争为手段实现本阶层利益,但这仍以军功为基础。帝制时期更不用说了,强大的罗马军团横扫了整个欧亚非。
甚至可以通过对比,来证明罗马军团的强悍实力,在世界历史中,罗马与秦国都是以强大的军事闻名于世的国家。罗马在建立共和国后,便不断与周边敌人交战,渐渐扩大自己的版图,而同时期的秦国,则通过商鞅变法与不断的攻伐,由原本臣服于周王朝的诸侯国慢慢地变成诸侯国中实力最强者,并在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建立秦帝国。
由于要应付常年不息的战争,早期的罗马,实行的是高度的军事化体制。在马略改革之前,罗马实行征兵制。当时,几乎所有的罗马公民都要参加军队。根据罗马的法律,年龄在17到46岁的公民,只要不属于最低一级的地位,或者还没有参加过20次步兵战斗或10次骑兵战斗,就必须服兵役。
在进入军队以后,士兵们要受到严格的军事训练,除了各种武器的应用和其他正规军事训练以外,士兵们还必须练习跑步、跳跃、撑杆跳高、攀登、格斗,以及武装泅渡。
每个士兵还必须在背负50多公斤重的行军装备的情况下在5个小时内走完30公里的路程。这些训练十分艰苦,但生性英勇善战、决不妥协的罗马人却经得起这样的捶打。在经过长期的训练后,罗马士兵的体质得到提高,士兵意志也更加坚定,奠定了罗马赢得对外战争的基础。
战国时期的秦国,也实行征兵制,以郡县为单位征集兵员,男子服兵役的年龄,大约是15到60岁。当然,这属于战时紧急征兵的标准,在平时,秦国17岁的男子须向官府登记报告,登记后,从23岁起,要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一年去京师或边地。在士兵的军事训练上,秦国也相当严格。当时,即使是魏国经过精心选拔和专业训练组织起来的军队武卒,也抵挡不住秦国军队的攻击:“不可以遇秦之锐士”,可见秦国军队训练的严格。
罗马军队纪律严明,一旦有不服从命令者,一律处死。此外,罗马人崇尚军人荣誉,对那些逃跑和失去武器的战士,一律处以重刑甚至是死刑。
当然,在严格军队纪律的同时,罗马还规定了一系列的奖励制度。特别的,古罗马军队的奖励制度,主要体现在荣誉方面,而不是物质方面。
比如那些把罗马人的“劲敌”打败,并在一次战役中至少杀死5000个敌人的将领,在他返回罗马城的时候,就可以举行一次“凯旋式”。
而得到奖励的将士,也会受到罗马人民的尊重。之所以只通过荣誉而不是物质方面的奖励就能激发罗马军人的斗志,主要原因应该是公元前3世纪左右的罗马,其军队仍主要由罗马公民组成,而他们对国家有一种高度的忠诚,所以,哪怕只有荣誉方面的奖励,古罗马士兵也会深受鼓舞,奋勇杀敌。
与古罗马不同,为了抗衡强邻动辄数十万人规模的军队,秦国不仅征发平民参战,在战事紧急时,奴隶、罪犯也会被送上战场。为了使成分复杂的军队拥有强大的战斗力和高度的作战积极性,商鞅变法时,秦国对赏罚做了严格的规定,有功必赏,有罪必罚。
与古罗马不同,秦国对军功的奖励主要体现在物质上,如秦国制定了20级军功爵,论战士战功的大小实行封赏,不论其出生贵贱。秦国的各级将领、官吏也按功行赏。在惩罚方面,秦国制定了严酷的法律来惩治触犯军法者,比如“连坐法”的推行,使秦军同一作战单位的将士互相监督,强化了秦军的纪律。
为了提高自己和家庭的社会地位、改善家人及自己的生活,也为了免受严刑峻法的惩罚,秦军上至将领,下至士卒,战时莫不奋勇争先,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秦军的战斗力与战斗意志。在严明的赏罚制度下,秦军的纪律也相当严明,不亚于古罗马军队。
在马里乌斯军事改革之后至公元前2世纪末,罗马对外作战的主要作战单位,是由骑兵、轻装兵、长矛兵、主力兵和后备兵四部分组成的军团。
在古罗马军团中,长矛兵、主力兵和后备兵各分为十个中队。在列阵时,轻装兵、骑兵一起位于军
第六十九章先声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