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与大汉进行海上通商,那是天大的好事。
纳贡……
大家都是要脸面的,讨个商量,就不用“纳贡”这字眼,也别提甚么“纳岁币”,每岁让巽加王朝“赠送”大汉些财货,用以“巩固邦谊”,如何?
张骞是个厚道人,见得巽加使臣如此爽快,也就“退让”半步,给巽加君臣留点面子,答应和约上不用带有臣属性质的字眼,但每年巽加送来的“赠礼”多少得再加点,否则他日后不好向大汉皇帝交差。
巽加使臣也晓得多说无益,只得闷声闷气的应下了张骞的讹诈,每岁要赠送汉廷价值五十万金的财货,金银且不论,旁的货物就以今后仰光边市的身毒货物市价计算。
巽加使臣觉着挺合理,却没细细深思个中猫腻,日后巽加王朝可是因此条款被汉人坑到吐血,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和约内的大多条款皆是议定,唯独奴隶贸易的相关事宜,久谈不拢。
不得不说,现今的身毒诸国虽尚处于奴隶制,然却是相对性的奴隶制,甚至在某些方面比大汉还“先进”些。
大汉现今是有大量奴隶的,大汉君臣也不想彻底消灭国内的奴隶制度,否则若没有外族奴隶作为廉价劳动力,大汉老百姓哪能发家致富奔小康?
只不过大汉除却外族奴隶,还有不少沦入奴籍的汉人,多是犯了重罪或是遭了牵连,既有官奴,也有被权贵买去的奴婢,或如卫青般的奴生子。
皇帝刘彻虽想逐步解除汉人奴籍,却也晓得此事急不来,华夏历朝历代都不乏有卖身为奴之人,所谓救急不救穷,老百姓太穷才是根本问题。
为今之计,先让老百姓富裕起来才是硬道理,至于诸多汉奴,就先通过制定律法,尽量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乃至生活水准,让主家不敢随意打杀或虐待他们即可。
对于奴生子,就不再归入奴籍了,若汉奴养活不起,可送去各郡县的慈济观,由长秋基金拨专款兴建馆舍,为其“代养”,且允许父母不时前来探望自家孩子,日后若生活境况好了,也可接回家养。
如此一来,随着既有的汉奴逐渐老去乃至亡故,汉奴数量应能大为减少,得以润物细无声的妥善解决这个大难题。
不得不承认,身毒诸国在这方面比大汉做得稍微好些。
雅利安人一般是不允许沦为奴隶的,如出卖或抵押孩子为奴隶的家长,要受到极重的处罚,出身雅利安人的奴隶,应由其亲属尽早赎回,以恢复自由之身。
对于不属于雅利安人的第四种姓首陀罗,即便他们大多身为奴隶,奴隶主却也不可随意虐待,若让首陀罗奴隶代替达利特贱民搬运尸体,清扫粪便,或打骂奴隶,破坏女奴隶贞操等,就要给予受害的首陀罗奴隶自由。
后世不少史学家将之称之为“温和奴隶制”,不似华夏奴隶制时期对奴隶那般残暴。
不过!
然而!
请注意!
身毒所谓的温和奴隶制,是相对四大种姓而言的,别忘了身毒还存在第五种姓达利特,即“不可接触”的贱民,他们的身份世代相传,不能受教育、不可穿鞋、也完全没有社会地位,只被允许从事非常卑贱的工作,例如清洁秽物或丧葬。
四大种姓之人严禁触碰到贱民的身体,贱民走过的足迹都要清理抚平,甚至连影子都不可以交叠,以免玷污他人。
“不洁”的达利特不是人,比蝼蚁都不如!
大汉之所以有众多汉人沦为奴隶,乃因先秦时的华夏没太多外族奴隶,且从秦皇推进封建制至今也不足百年,离消除奴隶制还为时尚早,何况掳掠外族奴隶是大汉必须长久延续的国策。
对外族奴隶,没甚么残暴不残暴的说法,正如身毒人对达利特贱民的看法,他们之所以对首陀罗奴隶颇为“温和”,也只是不想激起这个庞大族群的反抗,可不存在甚么仁慈之心。
正因身毒诸国存在此等诡异的种姓制度,故出身大汉的张骞因思维局限性,没预料到巽加使臣会对奴隶贸易如此抵触。
或许也算不得抵触,而是心存顾虑。
若硬要将大批首陀罗奴隶发卖给汉人,多少是会违背婆罗门教的基本教义,况且巽加使臣在仰光军镇没少瞧见汉人是如何驯化奴隶的,
第五百一十章 仰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