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族社会走向平民社会,这才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最好办法,至于阻力和阻碍。
一定会很大,但骆永胜不怕。
“自本法施行之后,三年内各省必须完成这项工作,任何阻碍本法施行、拒绝接受本法者,一律杀无赦!”
为了能让这个国家尽快走向自己想像中的正轨,骆永胜不惜杀人,哪怕杀再多的人!
这就是君王独裁的好处。
任何的政策都可以强有力的贯彻下去。
“除土地以外,本法另有规定的其他国有资源,一并划归户部资源管理司进行同观,对民间自营的盐场、盐栅、铁场、银场、铜场尽数收回,户部应尽快与各省协调合作,开设官办专营商号,进行盐、粮、铁专卖,售价因各省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但调整的幅度和具体数额,必须由户部物价司、地方物价处来定。”
既然要实行资源国有化,那么想要实现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指导价政策势必要出台。
骆永胜现在是打定了主意,想要举起和紧握住周礼的大旗,想要实现国家大同和小康社会,就必须实现周礼的核心,大楚必须施行和将制度性专权贯彻到底!
同时,也是君王统治下的制度性专权!
用制度性专权保障国家强大,将这个国家内的所有权力收归中央,从侧面强化他这个君王的个人权力。
然后再以君王个人的绝对权力,保障制度性专权的落实深度,打牢夯实制度性专权的基础。
从此,君王即国家、国家即君王!
两者一个犯错,另一个就会受到牵连。
而相应的,一旦国家出现了问题,制度性专权的几条核心律法遭受到破坏,则君王的权力也势必会遭受削减衰弱。
只要后继的君王不是傻子,能明白这一点,就不敢太任性的放纵自己,总得分出点心思来关切这些核心政策的成效。
作为开国君王、骆家王朝的创始者,骆永胜已经把该考虑到的事情,都替后辈子孙想好了。
人事以尽。
第二百八十八章:《大楚法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