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三分。倘若考不上科举,又想拥有这样的荣誉,明代中后期的富人有另一个选择,那就是「捐官」。
弘治年间( 1488-1505 )纳银四十两,就可以获得冠带,成为“义官”。四十两不是个小数目,但为了借义官的身份牟利,皂隶、奴仆、乞丐、无赖等横行乡里之徒,纷纷纳银捐官作为保 护伞。
当然,无论买到几品官,都只是买到了任官资格,无法实际就任。“义官”在官职系统里称作“散官”,只是一种没有指派职务的虚衔。想要实际担任官职,则可透过“上马纳粟”的制度买一个国子监生的身份,等待朝廷授官,或借此身份参加科举。
“上马纳粟”又称“纳马纳粟”,是指缴纳马匹、粮草、银两等物资,换取朝廷赐予的冠带。大约在正统七年( 1442 )前后,为了弥补财政收入不足,以及奖励地方赈济,朝廷就已零星赐予散官冠带。
明朝白话《醒世姻缘传》对当时的卖官鬻爵有这样生动描述:
说有个叫晁思孝的老秀才,屡试不第,所幸召集亲戚朋友,搞了个集资,凑了三千两银子,通过太监头子王振的两个门人——刘锦衣和苏锦衣买了一个通州知府的“肥缺”。起初,晁思孝心疼钱,只取二千两银子,通过中间人向刘、苏二锦衣行贿,结果刘锦衣道:“这通州是五千两的缺。叫他再拿一千来,看在两个外甥分上,让他三千两便宜,不然叫他别处去做。”无奈晁思孝只能将剩余的一千两取出来,送与看门人,得偿心愿。
这里白话,对明朝买 官卖官描写得再清楚不过了,明朝各个官职皆有定价,金钱成了仕途的开路先锋,人情成为仕途畅通的后盾!
至于这些卖官上来的官员,上任之后的表现如何呢?《鼓掌绝尘》记载:凡是“纳贡出身”的知县知州,“自到任来不曾行得一件好事,只要剥虐下民”,见了银子“就如见血的苍蝇,两眼通红”。测试广告2
1086 买 官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