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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617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闻君有白玉美人……这是什么,一封信笺?”

    “心向往之,还踏月来取,说的这么委婉,还文绉绉的,其实就是要来偷东西的吧。难不成灵感是来自于萧十一郎?”

    “噗,绝了。偷人家还要给人家提前递笺。突然对这位盗兄,报以十万分的期待值。”

    几乎所有读者,点开页面后,立马就被正文这第一段话的寥寥二十余字所牢牢吸引住。

    一封文采飞扬的短笺,既蕴含着强大无比的嚣张和自信,又带着种说不出的幽默风趣,极其生动的从侧面刻画了留笺的这个人物。

    是不是真有这么厉害,暂且不知道,因为江湖中多的是惯于癞蛤蟆打哈欠却根本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物,但最起码,仅仅二十几个字,一个极具风度极有意思的雅盗形象,呼之欲出。

    信笺的内容生动有趣,信笺本身也不含糊,“……短笺此刻就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笺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郁金香的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

    开篇这两小段话,一个人物没有,半句景色都无,就纯是以白描的方式,把一封信笺,准确说是一封“我某时某刻要来偷你宝贝,你做好准备咱们不见不散”的奇葩盗函写得“色、香、味”俱全,一扫寻常所看武侠的典正规范,开篇慢说因果、细讲恩仇,扑面而来的新奇有趣。

    但有趣是有趣,新奇归新奇,之于情节人物而言,更多读者读完后,则是会心一笑,过往经验告诉大家,武林中人,越是物件上瞎讲究,本事越是稀松平常。

    混江湖毕竟是刀口舔血的生活,你又是个人人喊打偷鸡摸狗的盗贼,偷人家时提前写信文绉绉的就够装十三够缺乏专业素养的了,居然还顾得着注意字迹的潇洒,信笺还用淡蓝色纸,一看就很名贵,尼玛还飘着郁金香香气……厉害了我的哥!但拜托你先要分清楚,你这次来,是偷人家宝贝,还是闺房里偷香窃玉,ok?!


    然而紧接着第三段,只一句话,便推翻了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这盗贼是形式主义,实力和自信会有强大反差”的心理预期:

    “接到这封短笺的是北京城的豪富世家公子金伴花,他此刻就坐在桌子旁,那张白净而秀气,保养十分得法的脸,就像是被人砍了一刀似的痛苦地扭曲着,眼睛瞪着这张短笺,就像是瞪着阎王的拘票。”

    一个京城顶级富豪公子,就凭桌面一张香喷喷的信笺,寥寥二十几个字,就能吓成这样,如看到“阎王的拘票”。

    说明他认得这信笺的主人,再联合前文“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答案呼之欲出:

    这个留笺的盗贼不仅不是浪得虚名,而且还极为厉害,肯定用这留笺的方式,干出过很多惊天大案!

    而仿佛为了进一步佐证似的,金伴花公子的房里,此时此刻,还坐镇着三位武林中赫赫有名的护宝高手:

    颧骨耸起,目光如鹰的黑衣人“生死判”,手中一对精钢判宫笔,两只手也练得犹如精钢,据说能打遍人身二百一十八处穴道;

    神情威猛须发花白的锦衣老人,乃京城万胜镖局总镖头“铁掌金镖”万无敌,又是万胜,又是无敌的,听名字就是牛哄哄的霸绝人物;

    剩下的一位严重秃顶的秃鹰前辈更厉害,有一对稀有金属打造的耳朵“白衣神耳”,号称只要听到一人的呼吸之声,便可分辨出那人是男是女,有多大年龄,是何身份,无论是谁,只要他的呼吸声被苍鹰听在耳里,就一辈子再也休想逃掉,无论他逃到哪里,都追得到……

    “我去!这位秃鹰老爷子厉害,一对黑科技耳朵,简直罪恶克星,盗贼杀手啊!叫楚留香的这哥们儿,虽然我很佩服他的品味和骚情,名字也雅致,但这下估计惨了。”

    “切,会不会看书,金伴花能请这三位来,肯定知道他们的本事,但即便这样,面对信笺还是吓成那个鸟样,楚留香显然更厉害!”

    “别吵别吵,往下看。金伴花也说了,就凭这样的纸,已不知取走多少奇珍异宝了,他要在子时取走一样东西,谁也休想



章617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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