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就有了红线标准,并且经常做规范性检查,但就算有这样的监管,全米因输血造成的各种感染流行依然没有被杜绝。有些是资本为了缩减成本铤而走险,而有些则是疏于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最典型的就是2000年纽约州输血相关性巴贝虫病,和2002年的输血相关性西尼罗病毒感染。
“这两个例子里都是输血相关性,‘输血’输的是血细胞,而白蛋白是血浆。在滤白和分装后,血细胞归血细胞,血浆归血浆。fda要求的白细胞数量标准应对的是血细胞,血浆里又怎么会有白细胞呢?”
这段话说完,法庭内出现了非常奇怪的现象。
周围人声大噪,不仅仅是围观的旁听席,就连陪审团和法官也都在讨论这个话题。而中间的被告席则是安安静静地楞在了那里,知道大势已去。
祁镜在法庭上带着他们绕了一圈,双方各自献上了一出精彩绝伦的对决。可临近终场,当众人以为整场比赛将以各自点数为最后评判标准的时候,祁镜突然发力,用一记最简单也最有力的直拳把托马斯带领的律师团轰趴在了地上。
“在全血经过分装的时候,他们的血样会再经过检验科的二次复查,包括血型、血红蛋白、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7个项目的检测。
经过几个小时的复检和分离,采集的血液通过多个加工和‘审查’,才会被允许送入成品库按血型分类储存。
血液制品公司肯定会对原料血浆进行相关病原体的筛查,并在生产工艺中加入去除和灭活病毒的措施,但理论上仍存在传播某些已知和未知病原体的潜在风险。”
祁镜依然在侃侃而谈,甚至会表明对被告部分立场的肯定。但这些都是虚的,都是铺垫,为的就是之后的杀招
“但在这些病原体中,丙肝病毒并不在列!就算引入了oc的概念,输血方面会有一定的几率,这点毋庸置疑。但白蛋白里不应该有白细胞才对,如果白蛋白里出现了丙肝病毒,那肯定就是血液制品公司的问题!
现如今使用者出现了丙肝病毒感染,究其原因无非是一检二检出现了纰漏,或者一开始的滤白过程和离心分层就已经出现了纰漏,甚至于jo-bd公司下属血液中心的采血站所选献血者是否合规都要打上一个个大大的问号!”
说到这儿,其实祁镜的发言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揣测意味,超出了证人的限度。
平时遇上喜欢自嗨的证人,托马斯这类律师肯定会出言反对,但现在,他却静静地站在席间毫无反应。
祁镜就像一个玩了好几局的冠军拳手,在把对方揍晕了过去后,压抑在心底里的那种冲动彻底爆发了出来。拳头宛如雨点一样落在对方的脸上,根本不管他的死活。
相对的,托马斯早就被打懵了,耳边全是自己被揍的声音,但没有半点证据支撑的他根本没办法招架。
最后还得靠维持秩序的裁判来阻止这一切,要不然非得打出人命不可。
“祁医生,请注意言辞。你是原告的证人,不是原告的律师”法官甩甩手里的小锤,一脸无奈地看了眼祁镜,然后扫向了远处的托马斯,“被告律师还有什么要提问的么?”
“没”托马斯跌坐在了座位上,摇摇头,“没有了。”
整个审理过程从上午9点开始,一直到11点才完成最后一轮的辩论,祁镜也是最后一位证人。在结束辩论后,双方需要用一段结案陈词,向陪审团表述自己的观点。
结案陈词从原告开始,因为陆子姗是主控,所以就由她先发表自己的见解。
“输血和血液制品导致传染病的案例在全世界屡见不鲜,其中有医学科技发展的问题,也有血液中心和血液制品公司在监管和技术上的问题。
但这永远不该由接受了血液及其制品的病人来承担。
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米国就已经经历过了这段相对无序的时间。当时以米国长期的司法实践证明,尽管理论上讲原告可以举证相关生产者,但基于医疗技术指示、信息等综合因素的限制,要想证明过错几乎没有可能。
但七十年代的乙肝、八十年代的hv都在世界上产生了广
663.重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