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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一章 戈德里克

他睡得实在是太沉了,甚至翻了个身,铠甲忍俊不禁道,“这小子,怕是还以为他妈在给他摇摇篮呢,我第一次能够看到的时候,眼前就是一个和他差不多的小伙子,不过要比他成熟些,你可能知道他的名字——戈德里克·格兰芬多。”

    “格兰芬多!”纳尔逊惊呼出声。

    “冷静,冷静,不要看到一个见过格兰芬多的铠甲就失了态,这座城堡里有不少东西见过他们呢,”铠甲用肩膀顶了顶纳尔逊,说道,“他的魔法水平高超极了,甚至能够叫醒一副铠甲,要我说,哪怕是你,想要向他看齐,都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呢。”

    “他是霍格沃兹的四位创始人之一,我当然比不了。”

    “你可不要盲目自谦了,每个时代对于强大的界定都有所不同,比如我觉得你就……呃,挺帅的。”

    “你要是编不出来恭维的话可以不说。”

    “开玩笑,”铠甲发出了杠铃般的笑声,“我们继续说格兰芬多吧,这可是你们的那本《霍格沃兹——一段校史》里都没有提到的趣事。”

    “那你可得好好讲讲,我明天帮你打蜡。”


    谷蔂  “我是被他唤醒的,据他所说,我在格兰芬多家族待了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铠甲带着兵器粗粝感的声音在空旷的走廊里回荡,就像是在轻声吟诵一首跨越千年的史诗,“他用他好友的某些神奇魔法唤醒了我,想要向我请教一些用剑的技巧,但我哪有什么技巧可言,我刚刚醒来,连为什么铠甲会有了灵智都搞不清楚,更不要说传道授业了,更何况,我印象中的那柄双手大剑,根本不是那个时代流行的。”

    “你这不是还记得一点儿吗?”

    “是的,和你并肩作战了许多年的伙伴总得有些印象吧,”铠甲接着说道,“我的过去还是戈德里克告诉我的,很久以前,这片山谷是一片不毛之地,但好在它有着远离尘世的僻静,所以许多不想和麻瓜打交道的巫师就搬来了这里定居,戈德里克·格兰芬多的先祖就是其中之一,他们选中了一片靠近沼泽的土地,并花费了数十年的功夫,把那里开垦成了一片良田,就在他们开垦最后一片荒地时,从沼泽里捞出了一副锈迹斑斑的铠甲,有见识多的人认出了我的来头,据说是某种古希腊的顶级款式,这种含金量你可能不太明白,我可以给你解释一下,就像——”

    “我明白。”纳尔逊本能地打断了它的自吹自擂。

    “哦,那好吧,”铠甲悻悻地合上面甲,瓮声瓮气地说道,“他请了村里最好的匠人把我修好,摆在了家里,或许是因为家里有一副名贵铠甲的原因,格兰芬多家的小孩子们都不是很中意刚刚在英伦三岛上流行起来的魔杖,反倒是执着于舞刀弄棒,想要练一手好剑术,将来能够有资格穿上我征战四方,啧啧,有些人啊,穿过世界上最名贵的铠甲而不自知,不珍惜,甚至打断人家说的话——”

    “我错了,”纳尔逊再次打断了它,“我这个学期每周都来给你打蜡。”

    “这还差不多,也不枉我那几年每天提心吊胆,生怕你的呼唤来了,我却睡着了,”面甲又打开了,它快活地说道,“这种传统甚至影响到了戈德里克·格兰芬多,让他在巫师普遍使用魔杖的时候还是能在决斗时冷不丁地掏出把剑来,你也是用过剑的,听说你挑了格林德沃那老小子的一双招子?一定很能体会到这种出其不意的畅快感吧。”

    “呃……不至于不至于,只是腰子。”纳尔逊在心中暗骂一声,和铠甲呆在一起超过五分钟,讲话的方式就会向它趋同,这究竟是一种怎样可怕的魔法!

    “戈德里克的祖辈曾经穿着我同梅林并肩作战过,这也是他的后辈愈发崇拜我的原因,仿佛只要穿上的我,就会成为一个能够与梅林一起打到邪恶的英雄,只可惜,最后只有戈德里克做到了,”铠甲的声音多了些激荡,“你应该知道摄魂怪之乱,当他用那柄宝剑斩杀摄魂怪时,我的钢铁身躯中仿佛也有热血在激荡,似乎我天生就是为了斩杀这种怪物而存在的,我很清楚应该如何撕破它的黑袍,肢解它的魔力……你可能不信,但我真的有种宿命般的笃定,就是不知道像我这种铠甲究竟存不存在宿命。”

    “我相信。”纳尔逊认真地点点头,回想起刚刚看到的景



第五百零一章 戈德里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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