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空空如也的桌子,扯动嘴角,微微一笑。自觉起身去冲咖啡。
陈乐道轻轻尬笑,不愿继续这种尴尬,说道:
“那我们就直入主题吧。
黄老师,这次请你来,是想请你帮忙写歌。我脑子里有一首歌,但我只会哼唱,不会将她落于纸面。我把歌哼唱出来,然后想请你帮忙把这首歌润色出来。”
黄琳微微点头,客气而又礼貌地轻轻一笑,但陈乐道总感觉那笑容似乎是在笑他不知者不畏。
一个不懂乐理的人想了一首歌,就想当然的要把她写出来,这还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她似乎思考了一下,轻声说道:“没问题,不过我不确定是否能将陈先生心中的歌曲完全还原出来。”
黄琳不知道陈乐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决定先打个预防针。
有些人,往往对自己的歌声有一种迷之自信,殊不知落在别人耳中,那却是一副比鹤顶红还毒的耗子药。
更别说一个不懂乐理的人创作的歌了。
陈乐道不懂乐理,他对音乐唯一知道的就是,贝多芬牛,莫扎特牛,莫泊不对,差点乱入了。朗朗应该也还不错。然后就是曾经听过的各种音乐。
至于记忆最清晰的应该是:老子明天不上班,巴适得板
这句歌词可谓唱出了二十一世纪劳苦大众平民百姓们的心声,嗯,应该是这样的
“正云,去给黄小姐拿笔和纸来,”陈乐道说。
韦正云立刻起身朝陈乐道办公桌走去。
他现在也有点好奇老板到底能拿一首什么样的歌出来。虽然经验告诉他,老板很厉害,但同时理智也在据理力争:你们老板根本就不靠谱,想一出是一出。
看着三双盯着自己的眼睛,陈乐道清了清嗓子,眨了眨眼,突然道:
“黄老师,要不我先把歌词说一遍,你先把歌词记下来。”
黄琳点头,道:
“陈先生,你说。”
黄琳抬头看着他。
距离隔得近了,陈乐道突然发现她隐藏在眼镜后面的双眸竟是出奇的美丽。
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眼白纯纯的,瞳孔黑黑的白皙的皮肤似乎也很好,没有一丝瑕疵。
额,当然,此刻这双清澈灵净,黑白分明的眸子中似乎还带着一丝期待,只不过那期待中似乎还带着点对他的笑意。
好吧,这纯属扯淡,说白了,就是主角对自己的歌声并不自信。
在三人目光中,陈乐道用自己标准的口音说出歌词来,吐字清晰。
歌词嘛,唱的时候往往很好听,但当你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并且吐字清晰的时候,那就有点让人尴尬了。
面对三人的目光,陈乐道感觉自己的脚趾都能将地板抠出个洞来。
他不是周董,吐字清晰对他来说实在不是优点。
绷着脸,陈乐道尽量让自己表情正常。
鲁迅先生说过,真正的勇士要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额,我想想”(歌名:夜未央)
皮鞋里抠紧的脚趾让陈乐道一时想不起来歌词了,这首歌在他能随意听歌的时候已经不火。他知道这首歌,还是看电视时知道的。
“后面应该是
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
只见她,笑脸迎,谁知她内心苦闷
夜生活,都为了,衣食住行
酒不醉人人自醉
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
”
陈乐道说着说着就不自觉地唱了起来,平平淡淡的念歌词实在太尴尬,还不如直接唱出来。
黄琳本对陈乐道所说的歌曲并不在意,她来这里是抱着糊弄完事,免得流氓找她麻烦的心思。
她是个标准的知识女青年,性格还比较传统,歌舞厅这种地方和她是绝对无缘的。她对夜未央这个最近在法租界声名崛起的歌舞厅不了解,也没有兴趣了解。
歌舞厅在她心中一直不是什么好地方,夜未央在她看
第九十二章 似乎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