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没等他走到猛士车旁边,就会被后面来的丧尸咬死。
更让陈在心里一阵凉过一阵的是,他不知道拉破他小腿的是什么东西,如果是那只丧尸折断外露的骨头什么的,那他也活不了多久了。
当那只丧尸一步一步的爬近他的时候,陈在发现这只丧尸真的有一条腿折断了以后以一种异常扭曲的姿态拖在它的身后,而且,真的有一截骨头以一个尖锐的断面朝上立着。
霎那之间,陈在有种眩晕的感觉。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看着那只丧尸越爬越近,只是下意识的抬起手枪,朝着它的脑门上打了一枪。这真是个下意识的举动,因为他的脑子在当时已经是一片空白了。反而是枪声惊醒了他,他抬起头,看到刚下来的石梯上有不少的丧尸连滚带爬的涌下来,还有一些从绕着山势而上的公路上慢吞吞的走过来。
陈在心如死灰,他就看着那些丧尸逐渐的接近自己,不想再挣扎了。求生是一种本能,可是,他还有生的机会吗?他想喊,喊不出来,想哭,也哭不出来。他甚至也不想再去埋怨李莞尔,说到底,是他自己立场不坚定。要么他就霸气一些,当时就用蛮力把李莞尔打晕了抱上车,要么就索性不要再管她,他却总是纠结,纠结下来的结果就是人没有找到,把自己搭进去了。
雨淋在身上,一片冰凉的感觉。这个城市就是这样,一整个夏天如火如荼的酷热,热得让人想把皮都脱下来,然后突然一场雨下来,一点过度都没有,天气就变得很凉,凉得好像深秋那样,让人觉得骨头里面都凉透了。而且,依着这个城市的脾气,这种雨一下,就绝不是一天两天就会了事的。
陈在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脏在突突突的跳得厉害,他也看到自己的手好像不听使唤的自己在动,他的手拿起了格洛克手枪,慢慢的举起来,枪口朝内,对准了自己的脑袋。
好吧,如果一定要死,自己用枪把自己的脑袋打碎,总比被丧尸撕咬吞噬要来得痛快一些。
求生需要坚定的决心和勇气,求死更需要决心和勇气。陈在看着丧尸在一步步走近,更看到自己拿枪的手在发抖。那个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对准了自己的眉心,只要扳机一扣,他就可以马上忘掉一切的恐惧和痛苦。
只要轻轻一扣扳机。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想抽一支烟。
路程给他的那半包软中华,他贴身放着的,这时候拿出来,基本上还没有被淋湿。然后,用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顺手拿走的一个zippio火机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感觉,很好,非常的好。
陈在突然想起李莞尔怒气冲冲的对他和路程说,吸烟会导致肺癌,不禁笑了。那个姑娘,她还真是敬业啊。肺癌?如果让陈在选的话,他倒宁愿自己有机会因为肺癌死去。突然又想起《战争之王》里面,尼古拉斯凯奇问那个非洲的妓女有没有病的时候,那个妓女说的一句很经典的话——何必去为十年以后才会发作的病烦恼呢?那是艾滋病泛滥的非洲某个小国,艾滋病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吧,可是在战乱面前,在出门就可能被不知从哪里射来的子弹打死的时候,艾滋病又算什么呢?
肺癌又算什么呢?
陈在狠狠的吸了一大口烟,吸到只剩下一个烟屁股,然后很风骚的把烟头弹掉,坐在地上,两手端起了手枪。不过,他的枪口没有对准自己,而是对准了从石梯上滚下来,费了半天劲才站起来,还有的是爬着过来的丧尸。
单发,一颗子弹命中一个丧尸。尽管不是每枪都能爆头,但爆头率至少也达到了90。这是一个从来没有过的成绩,而且还是双手持枪的情况下。陈在对自己很满意,这样的爆头率,说明他至少也升级到了青铜的水平了吧?
同时,他那只没有受伤的腿用力的往前蹬着,屁股坐在地上,身体一点一点的往后退。退到路边的时候,他把子弹打完的手枪朝丧尸扔出去,并且很标准的说了一句美式英语“fuckyou!”然后,就沿着公路外面的坡地滚了下去。
求死果然是比求生需要更大的勇气的。陈在更宁愿自己得肺癌,甚至是艾滋,然后十年二十年以后病发死去,就算是现在感染了病毒,不是也还有12到24小时吗?去他妈的,那就再活十几个小时好了。开枪自杀是死,变成丧尸也是死,反正只要不是马上就被丧
044求死是需要更多勇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