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来了。
常建仁拍打着自己的肋骨,仰天嘶吼道“为了大宋”
噗
战船靠岸,宋军将士狂呼道“为了大宋”
以前他们喊着这样的口号冲杀,从未觉得热血沸腾。可现在却不同了,有前面那个干瘦的身影在,他们就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顺畅,不杀人就不舒畅。
“杀”
常建仁从船上跳了下去,空中就在挥刀。
噗
快刀一闪而逝,无需不要命的砍杀,常建仁就凭借着自己的快刀斩杀了对手。
他一手拎着人头,呼喊道“杀敌杀敌”
“那人竟然脱衣”
交趾将领愕然,在他看来,沙场上有甲衣不穿的都是脑子有问题。
既然这个宋将的脑子有问题,那斩杀了他岂不是大功
“那是个蠢货,去杀了他”
他刚下了命令,却见宋军后续的将士都在干一件事。
他们纷纷解衣,拍打着自己的肋骨在嘶吼着。
“为了大宋”
宋军就像是疯子般的脱去了甲衣,赤果着上半身冲杀过来。
交趾将领见状欣喜,喊道“杀过去”
三千余交趾人冲杀了过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这是宋人的将领”
被包围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标,交趾人都兴奋了。
斩杀敌将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会亲自封赏,那个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着最为瘦弱,想来最好斩杀,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捡便宜。
可他们找错了对象。
苦练不辍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长刀闪电般的斩杀当面之敌,灵活的在人群之中冲杀。
长刀飞快的挥动,鲜血飙射中,常建仁已经冲杀了出来。
他的身后躺了一地的尸骸。
“杀敌”
他举起长刀,冲着对面的交趾人嘶吼着。
他身后的宋军赤果着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个那个排骨那个宋将”
交趾将领突然想起了一个传说。
在上次宋军袭扰升龙城之战中,其中一个排骨最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却异常悍勇,手下没有一合之敌。
天呐
那人竟然又来了吗
李日尊悬赏一万贯要此人的头颅,要不要
军情如火,宋军已经蜂拥而上,交趾将领想了一瞬,喊道“跟着来”
一万贯啊
有一万贯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贿上官,升官会和喝水般的轻松,剩下的一半留着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带着一队精锐冲了过来。
“杀”
常建仁依旧是不格挡,不防御的招数,对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这么愕然的瞬间,常建仁一刀枭首。
某就是天下无敌的勇士
这等不要命的砍杀方式很危险,常建仁从菜鸟变成老鸟之后,深知对手一个变化就能导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变吗
他在变,苦练刀法。
可不够啊
他想到了当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并非是不能受气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让他这个老实人忍无可忍。
特别是那个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这些人,特别是任守忠,他必须要立下大功。
可军中怎么立功
杀敌
唯有杀敌才是大功。
他煎熬许久,最终依旧是选择了这种不要命的杀伐方式。
他也惧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惧怕自己变成行尸走肉。
所以他把决定权交给了老天爷,自己只知道砍杀。
可立功的速度还是不够快啊
常建仁很痛苦,最后留下了一份遗。
在临出发之前他就留下了遗,遗里有对妻儿的愧疚,也有对官家的忠诚。而在最后,是他对任守忠和翰林院某些官员的怒吼
若是某战死,
第1134章 让某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