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霰应该不是很习惯这种气氛。长时间处在这种环境里,说不准会有头疼等症状,所以何诗宜才会这样问。
林霰摇摇头,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大屏幕上的歌词。
现在在唱歌的是周丽嘉。她简直是个麦霸,从来到这里之后,手里的那支麦克就没有放下过。好在何诗宜和林霰都没有要唱歌的意思,正好给她发挥空间。
她唱的是一首有些年头的情歌。那个年代的歌曲似乎都是同样的风格,低回婉转、咿咿呀呀,带着说不尽的伤感与惆怅。这一首也不例外。
而赵丽嘉的声音本身也很适合这样的歌曲,又显然练习过多次,唱腔缠绵,将歌词之中的情绪表达得淋漓尽致。
何诗宜往那边看了一眼,笑着说,“听说她之前曾经想过上音乐学院,的确很有天分。”也不知道最后为什么就跑到美术学院来了。不过人生际遇,谁能想到呢?就像是自己,从前又和曾想过,自己也有来学美术的一天。
而且周丽嘉本人很显然对此也没什么不满意,美术学得不错,音乐当成爱好,似乎也不错。
何诗宜不记得是在哪一位作家的散文里看到过,人不能让自己喜欢的东西成为职业。因为一旦成为了职业,就一定会有无奈和妥协,渐渐地那原本的喜欢也就不再纯粹,或许到最后连那份喜欢也失去连。所以她宁愿维持着别的工作,将写作当成是自己的兴趣,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不会为了生计妥协。
很难说这种想法对不对,何诗宜觉得至少是有些片面的。爱因斯坦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能够将自己喜欢的东西做成事业,为之付出毕生的努力,本身就是一种幸运。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又擅长它,同时还拥有将之作为事业的能力和自由。
至少何诗宜觉得,林霰天生就应该画画,而且她自己也喜欢,又有了基本的发展方向,以此为职业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她无法想象,有天林霰放弃了绘画,转而去从事其他的职业。
——哪怕她仍旧保留着对绘画的热爱,将之作为业余爱好也不行。
但是对某些人来说,那位作家的话可能也有些道理。
过了一会儿,这首歌结束,换成了赵慧的歌,而周丽嘉又去了点歌台前,林霰才转头看向何诗宜,“你不唱吗?”
何诗宜本来想摇头,但脑子里念头一转,忍不住问,“你想听吗?”
林霰没有回答,但何诗宜已经站起身,低头含笑看向林霰,“你想听什么歌?我可以唱给你听。”
这句话她说得很轻,语调里蕴藏着无尽的温柔意味,连同眼神似乎也软了下来。林霰看了她一眼,说,“唱你喜欢的。”
何诗宜点点头,起身过去点歌。
进门快二十分钟,她才第一次要点,周丽嘉就算是麦霸也会不好意思,尤其这次还是林霰请客。
&要唱什么?我给你点。”她说,“林霰呢,不唱吗?其实我还挺想听她唱歌的,林霰的声线很好,唱起情歌来一定很好听。”
&能比你唱的更好听?”何诗宜笑。
周丽嘉撇嘴,“我就当你是夸我了。”说着让出了位置,“行了,你自己点吧,我先去休息一会儿,喝口水。”
何诗宜站在点歌台前沉思了半晌,也没有想好应该唱什么。
虽然林霰说,唱她喜欢的就好。但对何诗宜来说,机会难得,她多少有几分想要借歌传情的意思。就算林霰不懂,能够用这种委婉的方式在她面前将自己的感情表达出来也很好。否则继续这么憋着,何诗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再也忍不住了。
什么样的歌既能够表达自己的感情,又不至于太露骨呢?
斟酌再三,何诗宜最后决定唱一首英文歌。大部分中国人虽然从小学习英文,但要完全听懂英文歌词,对非专业人士来说还是很不容易的。这样就算歌词里有表白的内容,听不懂就很安全。
何诗宜不像周丽嘉喜欢唱歌,水平自然也不能说有多好,但胜在用心。唱的时候她甚至都不敢往林霰那边看。等到一首歌结束,林霰有什么反应不知道,但她自己已经心跳如擂。
擦了擦掌心的汗水,何诗宜将话筒交给周丽嘉,回到林霰身边坐下,“唱得不好,勉强
71.第71章 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