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灿,冲进了与斡罗斯铠甲方阵对峙的战场。
不是比富有吗?
来吧!
这是在顾铮的恶趣味下打造的一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的队伍。
他们就是改良升级版本的,土豪金骆驼重骑兵。
顾铮在这么多年的南征北讨的过程中,搜罗到了大批的骆驼,又在沙漠环境中,又捕获了许多更加彪悍的野骆驼。
经过驯化,挑选出了其中最为彪悍的一支队伍。
整整两千人……
为首的前几百只骆驼,竟然是少见的毛色最为淡的那一族群。
淡到什么程度呢,仿佛是最纯白的,圣洁的颜色。
而其中的那些不怎么白皙的,在每次出征的时候,还被蒙大坎,也就是骑兵队长,给特意的撒上一些面粉作为点缀。
至于这些骆驼们身上的装扮,那简直是太风骚了。
顾铮把他缴获出来的那些黄金,让讹塔刺城手艺最好的珠宝匠人,给融化成了厚薄均匀的金链子。
然后让当地最心灵手巧的女人们,配合着铸融匠人们一起,给制作成了黄金的锁链甲。
而这般的黄金甲,不是给人穿的。
而是给骆驼。
它们完美的护住了骆驼冲锋的时候,而露出来的过长的脖颈,前胸,以及额头。
再配上整张的厚牛皮的皮铠,就制成了一种新的重甲骑兵的装备。
顾铮还给它们起了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
叫做圣铠。
金灿灿的,是十分具有圣洁的味道。
如果只是这样,大家勉强也是能够忍受了,毕竟这骆驼打扮的和个金元宝一样的,但是它好歹都是统一的制式不是?
可是你看看坐在骆驼上的那群人,都是个什么德行!
不好好的穿着他们蒙国的军服就算了,还非要裹什么阿拉伯人的长袍。
说是自带祈福的作用。
没想到他们的汗王还挺支持,只不过又多提了一句的要求。
那就是黑色的长袍和白色的长袍,他们要层层递进,一层黑一层白,要排列的整齐有序,保证在骑兵方阵跑动起来的时候,富有格调才行。
这tm的叫什么格调!
你看看那些土鳖的中亚人,自从跟着他们蒙国人开始抢劫,不是,是开始搜集物资之后,就把自己给打扮成了一个暴发户一般。
竟是将所有的宝石,都点缀在了自己的武器和铠甲之上。
那群人丧心病狂的和身子底下的骆驼们,穿上了情侣装,用纯正的黄金给自己打制了锁子甲,不是用来防御,就是用来风骚的。
再配上他们那五颜六色的大马士革的弯刀,每当他们出来训练和劫掠的时候,都能成功的将蒙国的军队,给映衬的如同一个要饭出身的队伍一般。
你说这样的军队有多么的拉仇恨值?
但是,是真的震撼人心啊。
神秘的伏尔加河西岸的阳光,洒落在这些最璀璨的金属之上,露出了它最为华贵的外衣。
如同神兽一般的骆驼,带着它悲天悯人的表情,忽闪着迷人的长卷睫毛,在辽阔的战场上驰骋。
这一支真正的黄金卫队,裹挟着大无畏的气势,与充满着斡罗斯情调的重甲骑兵碰撞到了一起。
‘噹噹噹’
弯刀与重剑碰撞在了一起,错身之间,无数匹马匹与骆驼交错前行。
那些骆驼重骑兵方阵的人们,他们十分潇洒的在两军交锋的同时,一排白衣持盾,阻挡住了前方的迎头劈砍,而给第二队的黑衣骑兵们,弯腰斩马的机会。
‘噗噗噗!’
两个骑兵方阵完美的交错分开,然后战场外的所有人的都看到了,迎接他们两队的是,个别的骆驼骑兵躲闪不及被劈砍到马下,以及属于弗拉吉米尔大公骑兵卫队的骑士,成排的坍塌。
这一场景,让斡罗斯的军团长们猝不及防。
他们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成片倒下的卫队士兵,搞不明白为什么才一个回合,自己这方就会有这么多的人倒下?
328 圣斗士,出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