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便冷笑着说:“听宋书卿的话没错,她以后就是咱们两个的经纪人,她在圈内混的时间,比你活的岁数还长。”
“不会吧,”林诗若小声嘀咕起来,看宋书卿的外貌,也就二十七八岁左右,除非她五六岁就在娱乐圈内混,那是比她活的年岁长。
宋书卿笑了起来,说:“我今年三十七了,家里人都是从事的影视圈相关工作,所以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家里人在圈内混,最初是演戏,演了几年知道自己没天赋,就转行当主持人了。”
林诗若瞪大眼睛,仔细的看了宋书卿一眼,怎么也想不到她已经三十多岁了,不过想到娱乐圈内的不老神话,三四十岁看起来跟二十几岁一样,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路菲娆见她跑神,便跟她认真解释道:“杜姗姗在圈内的名声很不好,脾气暴躁爱打人不说,心肠还特别恶毒,最主要的是她嫉妒心重,看起来和谁都能玩到一块,但是过不了多久她的闺蜜朋友就会被她坑害,要么是毁了名声要么是失去了原有的合作机会,你这一次抢了她的角色,她肯定会看你不顺眼。”
林诗若心说,对方已经找过她的麻烦了,还真的要打她的,只不过被许晓安给制止了而已。
想到这儿,她突然问宋书卿道:“宋姐,我想说,助理的事情能不能交给我自己来安排呢?”
宋书卿意外的挑挑眉,不过也没说什么,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
林诗若松了一口气,她对许晓安蛮有好感的,之前也算是她帮了她,而且她对许晓安总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慨,杜姗姗不是一个好上司,或许她可以私底下去问问,许晓安愿不愿意当自己的助理,她是绝对不会打她的。
但是她这么想,许晓安却未必会领她的情,此刻许晓安就站在阴暗角落里,用恶毒和憎恨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林诗若。
24.第二十四章 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