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杀!杀!”
林沙跨骑战马,手中一杆长枪如出海蛟龙神出鬼没指东打西,又如暴雨梨花笼罩周身前后,咻咻咻的气爆炸响不绝于耳,隐隐的还透出一股子隐晦潜劲。
身陷重围却毫不慌乱,征袍染血越战越勇,每一次长枪挥舞都会带起一片血肉横飞和凄厉惨嚎。
平叛,平叛,平叛,战斗,战斗,战斗……
这就是林沙在滇西的生活,整日不是处于行军途中或休整期间,便是与土司叛军大打出手激烈交战。
刚开始只跟土司叛军小股人马交战,连战连捷终于鼓起手下官兵士气,然后便是与土司叛军主力长时间的纠缠战。
茂密山林,平缓山谷,偏僻城镇,乡间田野等等等等,到处都是林沙所部滇军与土司叛军交战的惨烈痕迹。
有过胜绩也有过败绩,胜则大获全胜,败则损失不大全身而退。靠着谨慎小心又勇猛精进的平叛手段,逐渐拉平与土司叛军之间的数量劣势。
依靠这样的手段,他逐渐收服手下军心,同时为胡大总兵增光添彩,短短半年时间官职又上调了半品,正式挤身滇军中高级武官行列。
地方不比京城,升官可没那么容易,每前进一步都需花费极大代价,尤其他还是滇军中人,受到朝廷私底下的排挤和打压避免不了。
每每冲锋在前,经常受到几倍于己的叛军围攻,而且基本上都是叛军中的勇士,就算林沙一杆长枪运用越发纯熟,无论拳术还是枪术都已达到明劲颠峰实力,突破暗劲只需一次顿悟又或者一个小小契机,可他依旧免不了连连挂彩。
没办法,作为平叛滇军第一高手,他不作出表率不成啊,尤其是手下弟兄刚刚经历惨败,士气正低迷的时候!
经历过血与火的磨砺,他已经清晰感受到自己快要突破至暗劲层次!
特别是当他出名以后,每次与叛军交手,都是叛军最精锐的勇士招呼,最多一次以一对五,身上被切了五刀当然那五货也被他全部干掉。
说真的,苗刀**法确实够狠够毒,其中好手挥洒自如,轻重变化无不随心所欲,竟让他感觉有那么点明暗劲变化随心的错觉。
跟这样的刀手交战,所获之丰确实难以想象!
平叛战斗从去年夏末一直打到第二年暮春时分,眼下正式与土司叛军主力最后一战,无论是林沙部滇军还是土司叛军都已精疲力尽,只希望这一场延绵一年之久的战乱,越快结束越好!
一年时间,十几场大小不一的战斗打下来,林沙也成了军中老油条,一手枪术更是磨练得纯熟无比,浑身气血充盈耐力持久,拳术也达到了一个颠峰瓶颈,他也确实需要一段安静时间好好沉淀沉淀一举突破内家拳更高层次!
虽然骑的是矮小滇马有失风采,可他依旧作为滇军箭头冲锋在前,一杆长枪舞得花团也似,如劈波斩浪般在叛军群中往来冲杀。
不过一会他身上便已血迹斑斑,全都是叛军将士的鲜血!
有他这样的猛将带头,滇军战士无不奋勇当先士气高昂,依仗娴熟军阵以及连翻厮杀练出的杀人技巧,一茬一茬收割叛军将士的性命。
真正的战场厮杀,单靠个人血勇之气可没用,霸王厉害吧不也自杀于乌江江畔?
所以,滇军一旦发挥真实实力,就是把平日里的训练成果拿出来,也不是一窝蜂打群架似的土司叛军可比!
正是因为如此,混战不过进行了不到半个时辰,土司叛军便已颓势尽显,被人数相当的滇军人马杀得步步后退处境艰难。
战鼓喧天旌旗飞舞……
叛乱土司一双眼睛密布血丝,手舞足蹈起劲吆喝,说着一些林沙根本听不懂的俚语山话,貌似鼓舞士气振奋军心,可惜效果却十分不理想。
林沙手中长枪势走龙蛇,点点梨花似寒芒笼罩身前一百八十度,凡是进入攻击范围的叛军战士,就是再悍不畏死也难逃被一枪挑落的命运。
近一年时间的连续作战,林沙对于苗刀刀法已经捻熟于心,在外人面前耍几个把式,还是能唬住不少人的。
因为熟悉所以了解,现在一般的苗刀好手在他跟前很难走过十个回合,不是土司手下出名的勇士根本就没资格与他对战。
眼
第七十四章 最后一战突遭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