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无端却被风吹起,撩乱春心不自持。

    他所有的,为数不多的心动,或因美景,或因美人。

    然而心动,可以因喜,也可由痛。

    ?

    ?

    犹记年少,史艳文总喜怡情翰墨、流连诗书于村郭,净室雅斋虽也安宁,却远没有在青山绿水中放浪形骸来的快意自在。

    只是,他这般肆意潇洒,总会惹人闲话。

    比如醉心山水,无意读书;比如虚耗时光,愧对父母;比如游手好闲,纨绔无礼。说到底,不过是嫉妒他才学过人,家世显赫,才十四五岁就战功加身,当真是文武双全羡煞众人。一众才子名士都不得不退居绿叶,独他这朵红花烈烈盛开,教人敬佩有余,又自恨不如。

    怎么偏就于这样一个人生在同一时代?

    怎么偏就出现这样一个人?

    暮春三月,正是快要入夏却还差些时候的季节,烟雨菲菲薄凉意,暖风习习遇春寒。倒春寒偏来的早了些,雏莺初啼,细雨无声,自个儿躲在书房也无趣,便披了白羽披风到了郊外。

    他想战事方平,自己暂且闲居,父亲也不如往日严格,这样天气,闺阁小姐不会暗送秋波,士族男子更是懒怠不动,怎样都不会再有人来使他烦恼了。

    初始确实如此。

    村郭外有一棵参天老树,树根虬乱突出了地面,还有几根嵌入了石头缝里,密集的树叶将雨滴尽数挡在了外面,区区方寸竟也干燥可玩。

    他就躺在那树根上面,方才及腰的头发被锁在披风内,此刻还不用蓄发明志,也不用白衣警身,所里内里还穿着靛青长衫,笑起来的时候可称得上稚嫩可爱了。只是那时脾气秉性还未定下来,不如日后稳重,有人挑拨一两句还能忍下,若是无休无止,手脚可就按捺不住了。


    想来这样不识好歹的人该是很少才对,世家公子小姐,哪个没有受过学监的礼数教养?得寸进尺惹人嫌的道理总归是懂得的。

    史艳文没想到,在这样万物归寂的日子里,恰巧就有那么一个不甘安宁、心浮气躁的同龄人来找他麻烦。

    那人在学监还算小有名气的小公子,虚长了史艳文两岁,长相俊美,独独眼中两分阴狠坏了形象。小公子因族叔是学监长而自觉高人一等,总来招惹他,好在学监长老众持成,虽然护短,却嫉恶如仇,还能约束一二,犯了错除了学监的二十板子,还有族规家法伺候。

    可下了学,又是另一番摸样了,但好歹还懂得适可而止,未料这回喝酒误事,领了个大教训。

    小公子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从来只在风月场里徘徊的人,趁着酒兴也跑到了城郭处转悠,在大树根子不远,撞见了白羽遮眼恣意酣睡的史艳文。

    彼时史艳文武功未至上境,人到了身旁还未察觉,听见人轻笑才来。

    史艳文暗道晦气,翻身坐在树根上,从容应对,“小公子好雅兴。”

    小公子大概喝了酒,脑子不大灵活,看见史艳文理他,越加兴奋起来,“哎哟,这不是我们学监的名人吗?怎么?不好好在家做你的文武郎君,跑出来做什么?莫不是出来逐杨花、晓东风的?”

    史艳文方寸不乱,“春日迟,艳文只来留春,小公子若是喜欢此地,让与你便是。”

    史艳文本意是想图个清静,不想那小公子突然怒上眉梢,手上不只是扇坠儿还是石头的东西就扔了过来,史艳文惊讶地偏头躲过,“你做什么?”

    小公子更气,“怎么?你就如此看不起本公子?连我送你个东西都不屑接一接!”

    “……多虑了。”况且,那应该不叫“送”吧?

    “我知道你心高气傲,别人都说你是谦谦君子,你大度宽容,那又怎么样?最后还不是个武夫!哈哈。”

    武夫?

    时下许多豪族都看不惯沙场战将,美其名曰不喜杀戮,还不是因为战事吃紧,武将地位上升,危及了那些坐吃山空又手无缚鸡之力的“豪族”。史艳文也不着恼,站起身行了个礼,拢紧了披风便要告辞。

    小公子见激他不怒,兼又灌了几口黄汤,胆子壮了,竟拉住他的披风一扯。

    可惜手还没碰动披风人就先摔了一跤,倒把自己尴尬了个眼睛发红,史艳文愣了愣神



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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