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速中文网 > 玄幻小说 > 无限之至尊巫师 > 五百零六章 艾泽拉斯的王子很坑

五百零六章 艾泽拉斯的王子很坑

    这一点跟中古战锤的人类历史很相似,最早都是部族,然后伟人出现,合并个部族,成就统一功业,只不过一个叫西格玛,一个叫索拉丁(暴雪表示这是借鉴,不是抄袭)。

    艾泽拉斯的人类的源头是维库人,而高大的维库人又是泰坦一族的诸多金属造物之一,由于遭受上古之神的血肉诅咒,才变成了肉人。在人家看来这是一种退化,因为原本是永生不死的。

    当然与之匹配的则是没有自己思想的工具。

    早期人类在东部王国游牧,遭遇巨魔,干不过人家,只能找个水土不那么丰饶的地方糗着,春耕夏忙秋收冬藏,盘算着余粮过日子,而巨魔则霸占着四季如春,不缺食物的地区,最终就成了后来类似本源世界工业大国和热带地区土著猴子们的文明格局。

    在这个人类靠着勤劳和创造后来居上的文明演变史的过程中,发生过许多重要的大事件。

    其中之一,就是当时的奎尔萨拉斯的高等精灵跟阿曼尼帝国的巨魔开战,被数量超多的巨魔揍的鼻青脸肿,最终联合阿拉索王国,战败了巨魔。

    人类法师,也是那时候因高等精灵急需炮灰而传说奥术知识诞生的,大量的低级火魔法成功的阻止了巨魔创口的愈合,于是巨魔们被搞定了。

    高等精灵也在那时与人类结下善缘,然后2800年过去了。

    伊格纳乌斯在巨魔战争中功勋卓著,被索拉丁大帝赐姓托尔贝恩,意思是巨魔的噩梦。

    人类以阿拉希为中心开枝散叶,阿拉索皇室则渐渐衰落,最终风流云散。安度因?洛萨是最后血裔。

    后来洛萨陪着同年好友莱恩?乌瑞恩,带领一大批人,离开阿拉希,经数年跋涉落脚在东部王国南方,建立了暴风城。

    莱恩后来死于刺杀(著名兽人刺客迦罗娜,麦迪文的姘头,麦德安的母亲),洛萨为摄政王,保护王子瓦里安,带着残存的暴风城士兵,北上洛丹伦,结盟共抗兽人。后来,洛萨战死在燃烧平原的黑石塔下,皇室彻底断绝。


    而阿拉索帝国的土地上,仍旧生活着一些人,托尔贝恩就是留守者中最大的贵族,人类七王国之一的斯托姆加德诞生,托尔贝恩就成了王族。

    巨魔斩杀者托卡拉尔,这柄由高等精灵铸造的,象征着高等精灵与人类在巨魔战争中接下的同盟誓约的双手大剑,成了王权的象征。

    不过索拉斯是玩双手斧的,名字就叫托尔贝恩,后来遗失,并出现在祖阿曼,造型蛮不错。

    斯托姆加德的王室徽记,是猎鹰展翼的正面(纹章的一些说道,侧面是狮子,正面就是豹子,侧面是鹰,正面就是隼,所以这个猎鹰,也可以理解为游隼,战隼)。

    斯托姆加德喜欢用红色,其战袍罩衣就是白色的猎鹰,鲜红的底色,然后有白色镶边。

    凯恩仗着自己家世好,安心的苟了一波,没有早早的蹦出来,干预天下大势。

    艾泽拉斯能人太多,全副武装来,敢装比也很容易被教做人,比如阿克蒙德、基尔加丹、萨格拉斯,这都是名声响彻宇宙的人物,照样都折在艾泽拉斯,这地方绝对比本源世界的大国坟墓阿富汗更坑。

    而凯恩起步太差,光是养伤就10年,当然要以怂为本。

    他的年纪,也没法赶上第二次人兽战争的大事件。

    但他的发明,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打仗打的就是后勤、经济,而他的发明,正是对提高生产力有大益处的。比如那个大水车,就节省了相当多的劳动力。

    斯托姆加德的盔甲也是红色的,用了漆,醒目鲜艳,还防腐蚀。

    但在凯恩眼中,真是丑绝人寰,于是联军会盟之前,他给达纳斯造了套甲胄。好歹也是国王的侄子,代表斯托姆加德的脸面,就算没必要象瓦王的鹰狮肩甲那样弄的华而不实,也得讲究点形象。

    于是结合了众多艺术体现及甲胄设计、人体工程学之大成的血鹰套装就诞生了。另外还为达纳斯配了一把双手大剑,瑟银雷光剑。

    这剑本身自带雷电属性,始终在吸收魔法元素强化剑身,犀利且拉风。

    再配合带有阿拉希特产的狼皮围领(阿拉希是高原)的暗金色披风,整



五百零六章 艾泽拉斯的王子很坑  
无境界推荐:  碳变之唯我独法  噬罪抉择  修命者开局寿元百万年  边缘  我能降维修真  异血锋芒  
随机推荐:  猎户出山  特战之王  踏星  战锤神座  崛起于卡拉迪亚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搜"无限之至尊巫师"
360搜"无限之至尊巫师"
语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