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凉无情的人,一旦动情,就要把命搭进去,如果她不爱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会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结上亲吻:“到我死。”
她不爱承诺,因为未知太多,永远太远,可是,她现在想许给他最重的诺,即便白发苍苍,即便黄土白骨,她爱他,如故。
时瑾伏在她肩上,看着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区里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别了亲友,姜九笙陪时瑾远赴国外。
是时瑾提议的,去试试,国外有个很厉害的心理治疗室。
到了机场,姜九笙都还在犹豫,她拿不定主意,迟疑不决,脚下越走越缓:“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样,反而,她担心治疗会适得其反,更担心他会吃苦头。
时瑾牵着她往登机口走,说:“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时瑾的眼睛:“为什么?”
“你不是喜欢我当医生吗,等病好了,我就回医院。”现在的他,看到血都会失控、会兴奋,情绪极其不稳定,易焦躁易发怒,暴力倾向严重,怎么能拿手术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恶不赦,因为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坏。
姜九笙拧了拧眉:“你不用管我喜欢什么,做你喜欢的就行。”
时瑾亲了亲她的脸:“我就喜欢你。”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随他了。
刚上飞机,迎面走来一个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见时瑾就惊讶不已:“时瑾?”
时瑾抬头。
那人十分惊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时瑾颔首,淡淡道:“你好。”
对方似乎对时瑾的问候方式习以为常,寒暄了几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这位是你女朋友?”
时瑾用流利纯正的英文说:“是我妻子。”转而向姜九笙介绍,“他是我在耶鲁医科的同学,约翰塞先生。”
姜九笙点点头:“你好。”
约翰塞看上去年纪不大,却比时瑾年长一些,不禁上下打量她,目光很友好,只是好奇很多:“你好,时太太。”
姜九笙莞尔一笑。
时太太,她出奇地喜欢这个称呼。
飞机起飞,越飞越远,蓝天白云,微风和煦。
阿弥收回目光:“少爷,我们回去吧。”
还以为少爷是来抢人的,结果面都没露一个。
滕茗依旧站在机场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远处,问:“阿弥,你养了多少只猫?”
阿弥一脸困惑,不知道少爷为何突然问起,便诚实回答:“现在有十九只。”他是个猫控,猫奴,十九只猫,全是他的心肝宝贝,是他的小宝宝小肉肉小甜甜。
滕茗把视线从远处收回来,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很好脾气的样子,气定神闲说:“把你最喜欢的那只给我。”
阿弥大喊:“少爷!”
不!不行!那是他的命!
滕茗对他笑了笑,温柔和煦:“不给也可以,我宰了它。”
“……”
阿弥一脸的生无可恋,少爷一定是自己不幸福,所以,看不得他和他的猫恩恩爱爱,这个魔鬼!而且这个魔鬼肯定不是说着玩的,这个鬼畜一定会宰他的心肝宝贝小甜甜的。
他不敢反抗啊!好悲伤,好悲伤,好悲伤……
滕茗回头看了一眼已经消失不见的飞机,转了身。
对面,拉着行李箱的女人突然定住了脚:“少爷。”
那是一张陌生的脸,很普通,没有任何特点,见一眼会忘,她把头发剪得很短,几乎贴着头皮。
滕茗只是略微地瞧了一眼:“是你啊,渺渺。”
是她啊,韩渺,改头换面后的她。
时瑾换了她这张脸,一张陌生得她自己都不认得的脸,她眼眶突然就红了一圈:“你还认得我?”
她第一次照镜子的时候,她都未能认出自己,恍如隔世,陌生又虚幻。
他还是像以前一样,目光温和又薄凉:“我认得你的眼睛。”
一句话,让她泪流满面。
363:狗粮之浴血奋战,时瑾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