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
无聊,又不想码字,就自己喝了点酒,喝酒的时候就在网站转悠,找一些小说看,不看火的,只看点击率少的。
看的自己晕头转向,于是信心就增加了许多,呵呵,小样,就这水平也敢写小说。
其实看的时候也没有用心在看,脑子里漂浮着,想一些污七八糟的事情。
最多的是想自己读小说的经历。
记着那会我很小,年代记不住了,只记着自己是在上学,上小学或是上初中也是模糊不清的,读了的第一部小说现在知道是金庸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
但是那会儿不知道是《倚天屠龙记》只是以为是一本很普通的小说,因为小说是我村里一个叔叔的,他在读,而且津津有味,甚至他爸喊他干活都不去。
那时候是个麦季,没有联合收割机,所有的麦子都靠人工收割。
也是雨季,所以被我们那里的人称之为,抢麦。
麦子一遭雨淋,就发霉,发芽,减少收成,也是一家人的吃喝大计,就是不遭雨淋,交完公粮实际上也所剩无几。
遇上连绵大雨,粮食打不出来,甚至连公粮都不够交的,剩余不服,拿钱来补。
那会儿谁家有钱,够吃的就不错了。
我记着我四叔驮着冰糕箱子卖冰糕,一天下来才赚几块钱。
于是愤怒的他爸就大耳瓜子抽了他,还不解恨,把书夺了过来一把撕开了。
书页漫天飞舞。
那个叔叔就被他爸抓着脖子,拉到地里。
那个叔叔哭泣不止,不知道是被他吧打的还是因为那漫天飞舞的书页。
我现在想,应该是二者皆有吧。
我就去捡了那本书。
索性,他爸没有从中间撕开,只是前后撕扯了两面的书皮,连带着撕去书皮紧挨着的部分。
那些部分很散,当时也小,没有去捡,只是顺手拿了中间部分回家了。
我也收麦,只是因为嫌累,才偷偷从地里跑回来的,手上早就磨出了无数的撩泡。
有些已经磨开了,流出血水一样的汁。
那会儿没看,后来也没有读,之所以去读这本小说还是因为那个叔叔找我来要。
我忘性挺大的。
小孩子吗。
不是我不还,而是当时我真的忘了。
不是狡辩,是真的忘了。
你们不相信?别说你们,就连现在的我也怀疑我当时是装的,那个叔叔也说我在装,我死不认帐,结果可想而知,我挨了一顿揍,这个家伙大概真的恨透我了,竟然下了狠手。
我逃跑时慌不择路就一头撞到墙角上了,血流如注。
我现在头上的一个伤疤就是那会留下的,于是我带着我满头的血找了他爸。
现在想想挺好玩的,呵呵。
他爸当然饶不了他,但是当时没有找到他,后来他告诉我说,他也是害怕了,躲在他姥姥那里,好几天都不敢回家。
我便以养伤为名心安理得的不下地收麦了。
吃着他爸送来的鸡蛋,还有难得一见的猪肉。
也就是那时候我开始读小说的。
而且不是从头读的。
那会儿真的读不太明白,只是感觉很好读,欲罢不能了。
故事是从张无忌去灵蛇岛接义父金毛狮王谢逊开始,到少林寺打斗三个高僧就没了,我现在还记着最后的那个插图,一个女孩抓着长鞭旋身,下面有个楞头楞脑的年轻男人,女孩的插图里面的动作给我当时的感觉像是一个翩翩起舞的仙女。
因为无头无尾,以为是被他爸撕去的部分,偷偷的去找,但是已经找不到了。
于是我决定重新去买这本书。
真的欲罢不能,步行就去了县里的新华书店。
手里只有六毛钱。
还不知道书名。
在新华书店的柜台前转悠,让营业厅拿那本,翻了,不是,又喊,拿这本,翻了,还不是,最后连营业员都急了,再喊,拿那本看看,竟然不理我了。
书没有买到,心却揪起来了,回家还是翻看那本残卷。
于是,县城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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