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摸摸钻到篮下捡一个篮板。
或者三分球投的多,不进的球会崩老远,有时候站在外围就能捡篮板。
这些偷鸡的技巧,在这场比赛中完全不管用。
防守方还没有防守三秒,篮下随时站着一堆人,你从底线溜过去想偷摸挤进内线?门儿都没有啊。
雄鹿队虽然球员身高不高,但他们是全民抢后场篮板。
首当其冲的就是他们的小前锋马奎斯-约翰逊,这家伙又能进攻又能抓篮板,还能组织进攻。
他和超音速的约翰-约翰逊一样,是当时nba有名的“组织前锋”,反正80年代初期几个约翰逊都非常全能。
这一场,马奎斯-约翰逊抢到了10个后场篮板,好几个都是从李良手里抢下来的。
前场篮板这种东西,本来就有比较大的运气成分,或者干脆身体硬件特别好,往篮下一戳,靠着身高臂展硬抢。
如果一场要想抢到8个前场板,除了运气和硬件,就需要很好的技术和经验意识了。
李良常规赛也不过靠偷鸡,每场投个两三个,这八个……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自信,觉得可以轻松完成这个任务。
想到这里,李良辗转反侧,心说该怎么办呢?
应该找个人出来教教自己吧?霍华德?
不行,霍华德抢前场篮板靠的更多是身体硬件,他那个粗胳膊,篮下像个螃蟹一样横着走,自己没有这个本事。
加索尔也不行,人靠的是身高和臂展,不用跳,球有时候自己掉手里。
想了一会儿,李良想到了【个人训练中心】,挑个人出来教自己抢前场篮板呗。
李良打开电脑,想查一查,在nba历史上谁的前场篮板能力最强。
“要是魏大至在就好了,直接问他,他肯定知道的清清楚楚。”
李良这种时候就会有点想念魏大至,此时魏大至被ej-约翰逊叫去参加派对了,不知道晚上还回不回来。
李良在数据网上一查,很快就找到了nba前场篮板的王者——摩西-马龙。
前场篮板总数6731个,超过第二名2000个。
职业生涯场均前场篮板506个,单赛季最高前场篮板数72个。
李良的任务是一场比赛抢8个前场篮板,而摩西-马龙几乎每场都能抢到这个数字。
“卧槽,这篮板球,光抢前场篮板,比波什一场抢的总篮板都要多啊。”
李良对摩西-马龙的印象就是fo、fo、fo,但他打球怎么样,不是特别清楚。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虽说这个数据统计把拉塞尔、张伯伦等单场三四十个篮板球的大神排除在外了。
不过按照单场篮板总数的比率去计算,还有部分全场录像去分析,摩西-马龙在前场篮板的效率上,依旧是历史级的,不差于那两个篮板怪兽。
确定了人选,李良再度进入系统,进入了【个人训练中心】,花了2200点,把1979年的摩西-马龙给召唤了出来。
1979年的马龙,不是人们熟悉的那个“佛佛佛”的1983强壮版马龙。
彼时的他才23岁,身形不算高大,有些瘦,臂展普通有些短,手掌也不大。
站在李良面前,李良觉得自己和他身材差不太多,甚至胳膊还长一点。
马龙直愣愣的看着李良,用他特有的弗吉尼亚含混不清的口音问道“想学什么?”
李良思考了一会儿才听懂,道“呃,抓前场篮板。”
马龙摇摇头,道“学不了,看天赋。”
什么?老子花2200点让你出来,你告诉我说学不了?
“难道没有什么特殊的技巧吗?可以通过训练得到?”
李良不信,既然有这个能力值,那说明肯定是有技巧的。
马龙道“长时间的积累。”
李良道“点拨一下,点拨一下就行了。”
李良还是很聪明的,很多技巧稍微点拨训练一下,再加上一点小聪明,就能帮助完成任务。
马龙抬起眼皮看了看李良,道“是要完成任务,刷前场篮板?”
第三百二十九章 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