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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节 狩猎惊魂 2

,他认识了汉王李元昌。

    李元昌上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正好看到了那个乐童,其实呢,现在都算不上乐童,因为他还需要再过几年,如果想要单纯地留在宫里的话,就得被n,而这个人不是他捡回来的,而是另外一个少卿捡回来的,可惜的是,最近那个少卿因为有事回老家了,拜托给他帮忙照顾的。

    结果,被李元昌看到了,现在这样的天气里,死几个人都是小事,何况是一个孩子呢?听说就连皇宫里的皇子都有死的,何况是一个不知道爹妈的孩子呢。

    “汉王殿下。”郑少卿笑呵呵地躬身道,一身的衣衫虽然是官服,可是看着就知道是穷酸一个,让汉王李元昌皱纹地捂住鼻子道,“称心呢?”

    “天色晚了,他睡下了。”郑少卿笑呵呵地说道,然后等到他走进去之后,就小心翼翼地将门给关上了,指着不远处的一个点着灯烛的房间说道。

    “这么早睡下也好啊。”李元昌走在前面,他跟在后面,很快就到了房门口,然后轻轻地推开门,就看到一个穿着灰白小衫的男娃躺在那里,粉雕玉琢说的就是这么一个孩子,而且对方的样子里面还带着长长的睫毛,和不俗的鼻子,这样的人有点男生女相的感觉,可是呢,如果真的可以好好地教育一番的话,以后的前途是不错的,因为历史上的称心就是一个极为聪明的人,在死了之后,李承乾还能想着他,可见他的本事不一般,如果说只是男宠的话,那么就肤浅了。

    李元昌坐在床边,看着他穿着一身很普通的衣服,微微皱了一下眉,虽然没有说话,可是郑少卿还是赶紧解释道,“汉王,这个是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这句话是没错的,否则的话,你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结果,弄的一身的锦缎衣衫,那不是找事吗?一个人如果担心被杀却又没有别的办法自保的话,让自己出名也算是一个办法。

    看他一会,还伸手摸了摸,发现他的皮肤上面竟然出现了一点点的类似皮肤粗糙的东西,李元昌不由得皱眉道,“你们这里的条件太差了,再放下去,这孩子可就毁了,所以,我一会要带走。”

    “这个?”郑少卿似乎有点为难,因为这个孩子毕竟是自己的同僚寄养在自己身边的,结果,你要直接拿走,如何办才好呢。


    “怎么,难道说,本王的话,不好使?”李元昌转头盯着他问道,似乎很生气的模样。

    “不是的,汉王,您的话自然是要听的,可是这个孩子是于少卿当初离开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好好地照顾的,如此这般就不见了,到时候不好说啊。”郑少卿自然是个狐狸了,不是狐狸也没有办法在官场上混哦。

    你什么好处都不给,就想要将人带走,你是自己傻呢,还是认为我傻啊?

    “你放心,你去户部的事,本王岂能忘记了?”李元昌不耐烦地说道,然后指着门口道,“现在去找一件避风的衣衫过来,我要带他走。”

    “多谢汉王,多谢汉王,给你背着呢。”郑少卿从一边的桌子上面取出一个黑色的普通的斗篷,不是他不想给个华贵的,而是这里怎么会有啊,自己又没钱,就算是想要充大头,拿什么充啊?

    李元昌看着他手里的东西本来想要埋怨两句的,可是却知道,不管如何都是废话,只好说道,“你前面带路。”

    他现在迫不及待地就要离开这里,他感觉自己扛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火玉啊。

    内心的火就像是在一块已经沾满了火油的粘毛上面一样,让人根本就控制不住,不过呢,李元昌是因为知道这个人他现在是享用不了,因为年纪太小了,如果自己享用了,可能就会很快就不见了,所以,他反而更加的让自己内心的bn的想法蓬发出来。

    跟着郑少卿慢慢地走出了太常寺的院子,看着不远处的马车还停在那里,他想都没有想就直接上去了,然后说了一句,“回府。”

    马车里里面有个小案子,案子上面有一盏油灯,淡ns的灯光下,破旧的披风下面包裹着一个如玉一样的男娃,如果你是这个孩子的父母,肯定会很高兴,因为有如此的孩子,会让你夜不能寐的高兴,可是也因为如此,如果你不是这个孩子的父母,而是想要独自占有他的人,那么你的内心深处就会有一种想要伸手却又不想伸手的感觉。

    马车在长安的街上走的很快,只是呢,从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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