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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刀与剑

潇洒飘逸,美不胜收,如果要用八个字形容,就是“翩若惊鸿,矫若游龙”。

    而刀,则完全相反,刀本身面宽背厚、微弯曲,利于正面劈砍,硬挡、硬架、硬格,所谓的刀走黑,是凶猛狠毒的意思。

    陈思的刀法,大劈大砍,刚猛霸道,刀锋过处,给人一种一去不回、你死我活的惨烈之感。

    “剑是君子佩,刀是侠盗使。”

    拓跋雨突然想到了这句话,实在是太符合眼前这两人的气质了。

    不过,相比之下,拓跋雨还是更喜欢方信的战斗风格,毕竟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剑法潇洒从容、赏心悦目,有一种儒道之风。

    这样的儒雅青年,哪个女生不喜欢?

    而且,随着两人交手的深入,方信也逐渐压制了陈思。

    原因很简单,陈思的刀法固然凶猛,但时间一长便难以维继,露出颓势。而反观方信,始终从容不迫,游刃有余,渐渐地把控了局势。

    扑哧!

    方信抓住机会,一剑刺出,在陈思肩膀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陈思脸色一变,身形暴退。

    唰唰唰!

    方信乘胜追击,连续出剑,陈思狼狈不堪地躲避,身上又添了几道伤痕。

    他完全掌握了战斗的节奏,而陈思犹如笼子中的困兽,徒劳挣扎。

    “到极限了吗?”

    陈思在心中问自己。

    其实,陈思并没有尽全力,至少他还没有动用7倍原气形态,也没有使用霸气。

    他和方信激战这么久,纯粹是临时起意,想要检验自己的刀法,但现在看来,他的刀法似乎完败给了方信的剑法。

    陈思喜欢用刀,对这种武器有一种近乎执着的感情。

    或许,是因为刀的象征意义吧。

    自古以来,刀代表着社会底层人士,被士兵和平民使用。

    而剑,则代表着社会上层名流,贵族、将军、文士在出门的时候,通常都会佩戴宝剑,是一种高贵的风度,是一种身份、权利、文化的象征。

    人们更崇尚剑,而不是刀。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视君,谁有不平事。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歌颂剑的名句太多太多,而歌颂刀的诗句却寥寥无几。

    甚至在许多中,主角也往往是一袭青衣,风度翩翩的少年剑客,就好像眼前的方信,文武双全,有风度有气质,像是从书里走出来的人。

    陈思与方信,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出身,代表了两个极端的阶级,形成了两种鲜明的气质。

    方信已经找到了他的剑道,那便是精致与优雅。

    而陈思却没有找到自己刀法中的道。

    所以,他输了。

    “走神不是个好习惯。”

    方信的声音响起,却是捕捉到了陈思眸子中的迷茫,但他丝毫没有手下留情,二是抓住机会,致命一剑刺向陈思的咽喉。

    面对近在咫尺的剑气,陈思喉咙的皮肤受到刺激,起了无数的鸡皮疙瘩。

    而就在这时

    他的手臂,几乎是无意识地一挥,一道刀光从一个神乎其神的角度闪现,在千钧一发之际,挡住了方信这一剑。

    “嗯?”

    方信心中一惊,一击不成,继续猛攻。

    铛铛铛!

    刀剑碰撞,两人瞬间又交手了数十招。

    方信惊疑不定,他隐约感觉到,陈思的刀法和之前不一样了,具体哪里不一样,又说不上来。

    他看向陈思的眸子,只见后者瞳孔似乎失去了焦距,整个人处于一种奇异的状态中。

    陈思,进入了心流。

    一方面,是因为方信给了他巨大的压力。

    一方面,是他对自己刀法的深度反思。

    在这两种因素的作用下,他在战斗之中,进入了心流的状态!

    叮叮叮!

    刀剑交鸣,陈思的身体几乎是凭借着肌肉记忆和条件反射,自动施展出庖丁刀法,与方信战斗。而他的思绪,则像一个事不关己的旁



第六十五章刀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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