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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救人

    这只熊掌,从大清早开始,足足用蜂蜜炖了五六个时辰,才算炖烂。

    楚太子商臣弑父,楚成王要求吃一只熊掌再死,被儿子拒绝。

    商臣的理由是:熊掌难熟。

    成王当然也不是真想吃熊掌,就是想借此施展缓兵之计。

    商纣王和晋灵公,都曾因为熊掌没有熟,而杀庖丁。

    可见熊掌的确难熟。不但要炖很久,还要用蜂蜜炖,不然一天也烂不了。

    眼前这只熊掌是右前掌,最为肥美,所谓“左亚右玉”。

    因为熊冬眠中,习惯舔舐右掌,舔的是又大又肥又甘又软,唾液精华都融入右前掌,能不好吃?

    没错,吃熊掌和吃燕窝一样,吃的是动物的唾液。

    但朱寅没有嫌弃的资格。

    熊掌我所欲也…舍鱼而取熊掌也。名气这么大的八珍之一,他是真没吃过啊。

    当然,这炖成一大盘的右前掌,也不是他一个人吃,也吃不完。

    吃熊掌时,奴婢还献上一盘杂面馍馍。

    这盘女真穷人才吃的杂面馍馍,可不是用来吃的。

    而是吃熊掌时,用来擦嘴的。

    因为熊掌是胶原物质,粘性大的像胶水。需要吃一口擦一次嘴唇。

    要不然,嘴唇就会被粘住,张不开嘴了。

    朱寅吃了一小口,滋味怎么说呢?

    就像是吃肥油,但没有那么油腻。

    说不上多好吃,但却很独特,有股难以言说的香甜。

    宁采薇显然更爱吃一些,朱寅刚吃了一口,她就用完两个杂面馍馍了。

    宁清尘却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快要哭了。

    我吃不着鸭!

    说是这东西舒筋活血,强筋健骨,大补之物,婴儿不能吃!

    吃了可能会过去的。


    朱寅吃了一口,拿起一只杂面馍馍,擦擦快被粘住的嘴唇,小大人似的笑道:

    “这关外老林子的熊掌,就是不一样啊,比关内的好多了。要不是野猪皮哥哥,小弟就没有这个口福了。”

    虽然朱寅之前没有吃过熊掌,但他说的却是实话。

    中原大山中如今仍有熊,可熊掌的品质却远不如东北。

    就像中原人参远不如东北人参。

    舒尔哈齐笑道:“咱们女真诸部,每年都要进贡熊掌给大明天子啊。就说去年,光我们建州左卫,就进贡了九十八对。”

    他的笑容有点苦涩,“女真人猎取的熊,熊掌大多都进贡北京了,自己反倒吃得少。”

    努尔哈赤赶紧哈哈一笑,岔开话题道:“今日高兴,我来给你们弹琵琶!”

    朱寅闻言,不禁莞儿。

    《满洲实录》等史书,都曾记载努尔哈赤喜欢弹琵琶。

    一个彪形大汉,怀抱琵琶的唱歌跳舞。那画面…啧啧。

    但真就是史实。

    但见努尔哈赤一边弹奏琵琶,一边耸身扭胯的用女真语唱道:

    “老虎为我带路呀,驮着我的是那大青马,海东青盘旋在头顶,勇敢的巴图鲁啊,那就无畏的去吧…”

    “撮哈占爷呀他骑着赤兔天马,红色的脸庞是西天的晚霞…你的侍从我来啦…”

    努尔哈赤声如洪钟,唱起歌来还很是有范。琵琶弹得好,歌唱的更好。

    就是他的舞蹈,也很有感染力。

    不但没有粗豪大汉怀抱琵琶的违和滑稽,反而有种豪放婉约完美融合的美学意境,苍茫中带着一种悲凉。

    似乎把女真人那种萦绕白山黑水的悲情,演绎的一唱三叹。

    努尔哈赤仪表堂堂。《清太祖实录》记载他:

    “…伟躯大耳,天表玉立,声若洪钟,仪度威重…”

    虽然有些夸张,但大体上并不离谱。

    朱寅看着投入其中的野猪皮,眼神复杂无比。

    彼之英雄,吾之仇寇啊。

    舒尔哈齐也站了起来,围绕着哥哥,跳起女真人最喜欢的莽式舞。

    一手举在额前,一手后扬,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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