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烨一声令下,那些业务员们,就纷纷开始打电话联系他们厂家在本地的仓库,开始给李烨发货了。
发货的事,李烨就不管了,完全让自己四叔去忙活。
当厂家的业务员们离开之后,李烨终于有功夫跟首都来的摩托罗拉的业务员代表进行洽谈合作了。
刘启明带来的人,是一个大胡子老外,长的高高大大的,留着一脸浓密的胡子,看上去,就是典型的红脖子。
因为对方是老外,所以,交流上有很大的问题。
不过,幸好有储鸿菲帮忙翻译。
看到储鸿菲极为熟练从容的与这个大胡子老外交流,二凤就显得很羡慕。
她自然也懂一些外语,而且,她的外语考了一百二十多分呢,这个分数,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农村,算是佼佼者了。
二凤也以为,自己能够听得到这个老外的话,所以,还跃跃欲试,想要给李烨翻译一下呢。
结果,人家一说话,二凤只能听的懂几个基本的单词,比如一些简单的问候之类的,其他的,就再也听不懂了。
而储鸿菲倒是能极为流利的与对方沟通。
这让二凤充分的感受到了自己与储鸿菲的差距。
不过,二凤并不自卑。
因为她知道,自己现在还没有读大学,而储鸿菲是早已大学毕业,并且到过国外留学的人,她能够熟练的跟外国人交流是正常的,她不会交流,反而不正常了。
二凤觉得,等自己上了大学之后,刻苦学习,一定会比储鸿菲还要优秀的。
现在,她就像是一只蛰伏在地底的蝉,可以三年不鸣,甚至是十年不鸣。
但是,只要她一开口,必定会震惊世人的。
经过一番沟通之后,李烨知道,这个老外叫彼得.严。
彼得是他在外国的姓,而严,是他入乡随俗,给自己起的龙国的名字。
他觉得,严这个字,他很喜欢,所以,就用了这个字做名字。
李烨一听,他就有德意志血统,因为德意志人的刻板印象就是严谨。
李烨直接就点出了对方有德意志的血统,这让对方十分意外,惊讶的看着李烨,叫了半天的OMG,完全想象不到,李烨居然仅凭他的龙国名字,就知道对方有德意志血统。
这一点,让储鸿菲与刘启明也极为震撼,没想到李烨不但在国外吃的开,对国外的一些人文也熟知。
要知道,这个时代,穷乡僻壤的地方,外国人可是跟大熊猫一样稀有,平常人根本就见不到,别说了解他们的文化了。
对此,李烨只是平淡的笑了笑,随后,就专注在产品上。
在一番客套的交流后,对方就从公文包里面,拿出来他们带来的三款型号的手机。
当手机被拿出来之后,储鸿菲与二凤的眼睛都看直了。
因为,这三款手机,太震撼了。
李烨看着桌子上的三款手机,也是十分的怀念。
“摩托罗拉第一款翻盖手机。”
手机小巧玲珑,而且,有显示屏,还能翻盖,虽然这种手机,在后世,就是低端的代名词。
但是,在这个时代,绝对是一种石破惊天的存在。
李烨把大哥大放在手机旁,对比一下子就出来了。
一两斤重的大哥大,跟只有百十来克的翻盖手机相比,简直太蠢太笨了。
李烨拿起来一款红色的摩托罗拉,心里十分怀念。
他的第一部手机,就是摩托罗拉翻盖红色经典系列,哪款手机,还是在2008年的时候买的。
而2008年,这种翻盖手机,其实已经到了被淘汰的边缘,智能手机在这一年,也开始崛起了。
穷人,就是这样悲哀,享受到的科技,永远都是最落后的。
但是,这辈子,李烨可是走到了时代的前沿,这种高科技产品一出现,他就立即搞到手了。
李烨随即跟二凤说道:“问他,多少钱一部?”
储鸿菲压抑着内心的激动,与对方交流,很快,就跟李烨说道:“按照他们国内
第114章: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