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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清朝名臣史贻直:从少年才俊到朝堂重臣

    一、早年仕途

    史贻直在早年就已经展现出了他非凡的政治才能。他在1700年,即康熙三十九年,年仅十九岁时就考中了进士,这在当时的科举制度下是非常难得的成就,也说明了史贻直自幼聪慧,饱读诗书。自中进士后,他历经多次迁升,最终成为侍读学士,这是对他学问和品性的肯定。

    到了雍正初年,史贻直被命令进入南书房行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意味着他已经成为皇帝身边的重要顾问。此后,他被提拔为吏部侍郎,并且在不同的部门之间任职,包括工部和户部尚书,这表明他在处理政务方面的能力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在雍正年间,史贻直多次被派遣处理地方事务,显示了他卓越的治理能力和公正无私的精神。例如,在处理河南按总督田文镜弹劾信阳知州黄振国一案时,史贻直不仅公正地审理案件,而且还揭发了之前由田文镜推荐的上蔡知县张球的不法行为,这体现了他在执行公务时不偏不倚的原则。

    另外,在调查前任总督年羹尧在河东盐政方面的违法行为时,史贻直发现年羹尧的儿子私底下干扰了盐法的执行,对此他同样作出了公正的裁决。而在处理福建巡抚朱纲弹劾按察使乔学尹等人的案件时,史贻直同样坚持了公平正义的原则,得到了雍正帝的赞赏,并因此被临时委任为福建总督。

    在担任福建总督期间,史贻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当地的经济状况。比如,他禁止福建水师在巡海时夹带贸易货物,侵蚀关税的行为;他还请求允许使用台湾应缴纳的军粮换取谷物,运往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四府,以解决这些地区米粮不足的问题,并且通过轮换销售旧米存储新米的方式来保持粮食市场的稳定。

    此外,他还关注到了内地士兵前往台湾驻防时给当地土着带来的困扰,并建议派遣副将进行监管,减少对土着社区的影响。


    在雍正八年,史贻直被调任为两江总督,但他以家乡为由请求辞去职务,但未得到批准。之后,他被授予左都御史的职务,但仍留在两江地区任职。在处理军事物资运输问题时,史贻直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意见,反对疏浚丹河的提议,并提出在河南府陕州等地储备粮食以方便转运。

    二、高宗初年

    雍正十三年(1735年)七月,史贻直被召回京城。同年八月,雍正帝驾崩,乾隆帝即位。史贻直入宫觐见时,乾隆帝拿出了雍正帝的遗物——一件遗念衣物赠予史贻直,并勉励他保持一贯的忠诚态度。面对此情此景,史贻直感动得泪流满面,乾隆帝也被这份真挚的情感所触动,不禁泪下。

    史贻直随即上书,提出了几项重要建议。他认为,对于科道官员以及吏部、礼部应该遵循旧有的选拔制度,采用科举制度选拔人才。对于官员的升迁提拔,应当摒弃只看资历的做法,以免造成投机取巧者不觉得公平,而那些默默无闻的人则会感到不满。此外,他还指出河南省内一些州县报告开垦了砂砾山岗的土地,并按照面积征收赋税,导致许多贫苦百姓为了缴税而不得不卖儿卖女。他认为这种做法损害了国家形象,并请求派遣廉洁公正的大臣去安抚这些地区,以便迅速查明实情。

    乾隆帝听取了史贻直的意见,并将其建议提交给了总理事务王大臣会议讨论实施。

    不久之后,史贻直被任命为湖广总督。乾隆元年(1736年),他上疏指出,根据旧制,如果州县仓库的粮食出现亏损,处罚标准是一石粮食等于一两银子,但实际上粮食的价值并没有那么高。尤其是对于其他各种杂粮,这样的处罚标准显然不公平。后来,相关部门商议后决定,一石米当作一两银子,而谷物和其他杂粮则只相当于半两银子,这一规定被正式写入法令。

    史贻直还注意到了武昌城西南方向长江和汉江交汇处的长堤问题。他下令相关部门重新勘察并重建堤坝,从王惠桥到土城矶,全长超过一千三百余丈,并计划三年内完工。这项工程对于防止洪水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湖广地区是两淮盐业的主要市场,但由于地理位置复杂,部分偏远地区的人们更倾向于食用四川和广东的盐。两



第144章 清朝名臣史贻直:从少年才俊到朝堂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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