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本名叫塞克但小姐总是叫我小四四。我喜欢她这样叫我因为有一种亲近感这使我不同于其他人证明我是她的亲信她最信任的人之一不是一个普通的奴隶。
事实上小姐从没有把我当作奴隶没错我的身份是奴隶但她从不限制我的自由也从不侮辱我的尊严。她曾经说过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随时离开并要赠与我金钱并给释放证书。
对于奴隶而言她是最好的主人虽然在开始阶段她也会采取手段防止奴隶逃跑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她在保护奴隶因为没有释放证书的奴隶只有在山林里当土匪一条路就算混在零人中也可能被抓起来再度被转卖那些专门抓逃奴的人是非常凶残的那样的生活生不如死。
也正因为如此我反而真心诚意把她当成我的主人从不离弃她、背叛她、并且希望永远守护着她。
我从没想过在她那里得到什么因为我知道我不配但只要能待在她身边就好看着她、跟着她、保护着她、为她服务、直到为她献出生命的一天。
没错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爱她不仅是作为一个主人还作为一个女人。我的爱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纯洁和坚定我甚至希望她永远不会知道我心中的感情这样她不会有负担而我得到了爱她的自由。如果她希望我也可以娶妻生子。只是我的心将永远属于她。
我成为奴隶是因为两个家族地战争那两个家族是谁我根本不愿意提起我只是一个沦为铁匠的小贵族参与这场战争不过是因为我所在的家族领主强迫我。手机小说站还有就是为了生存。
塔撒大6的十大家族经常互相之间争斗不止所有的人都已经习惯也许除了福临家和盈禄家。因为福临家代表着好运没有人敢去打扰而盈禄家异常软弱可以任人掠夺而不吭一声。
在这场无聊地战争中我参与的一方战败了而我不幸成为了俘虏。我只是没落的贵族。家里如果有钱赎我就不会任我去参军了所以我被卖给了奴隶贩子。
作为俘虏这就是我的结局除此之外就是死亡。战胜的一方不会浪费粮食来养我们也不会浪费兵力来看我们所以要么杀死我们要么把我们卖个好价钱贴补一下战争的花费。
所以我和一群本来具有独立人格的男人丧失了一切尊严和自由。被一个奴隶贩子买走了。一场根本没有必要的战争那个大领主除了面子没有失去什么而我们这些兵。则从一个自由人成为了别人地财产。诸神公平吗?谁有权利决定我们的人生?可是事实就是如此。
我不愿意屈服于命运因此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逃何况买走我们的奴隶贩子是个该下地狱的混蛋。为了省钱也为了防止强壮俘虏们的反抗他每三天给我们一点吃的每天只给一罐淡水用船押送我们到了自由贸易城邦的港口-小-说-网
在那里我找到了逃跑的机会。可一个同行的奴隶为了换取一点面包而出卖了我。我被抓回来了被吊在船头的甲板上示众同时接受鞭打。而布鲁斯也就是小姐称为小三三地因为为我说了句公道话而被吊在一起受罪。我们两个人都奄奄一息。如果没有人救。死亡就是我们的命运。做为货物奴隶比贵重物品还要便宜。损失一、两个奴隶对奴隶贩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那一刻我好恨恨所有买卖奴隶的人我誓有朝一日得到自由我就要杀掉所有侮辱过我的人。
可是买我地人是小姐。那是七年前。
她当时并不是来买奴隶的她才接手了盈禄家的事务当上盈禄伯爵小姐成为这个勤劳但胆小家族的领主。她是来自由贸易城邦是看有什么生意好做她想让自己的家族强大起来。大概是被鞭打我的声音惊动了她带着大管家皮特来到贩奴场。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丽所折服她与塔撒大6女人不一样地相貌她的娇柔与文雅是我一辈子也没见过的。
她喝止那个奴隶贩子打我因为她觉得这实在是太残忍了。可奴隶贩子说就算他杀掉我别人也管不着除非小姐买下我。可是当时小姐没有带这么多钱而那个奴隶贩子要卖的奴隶还有不少而且个个都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于是小姐当场脱掉了她的鞋子塔撒大6上的人从没见过地鞋子。她说这叫运动鞋塔撒大6上绝无仅有地一双名叫阿迪达斯。还有她拿下了脖子上挂的红宝石听说是福临家地阿孟候爵为了庆祝她继承盈禄家而送的。那不仅贵重而且代表了极度的好
外篇之塞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