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只有在冲刺的时候,才有最强大的杀伤力。纠缠到一起,就成了耐力和兵力的比拼,很显然明军的骑兵数量远远不是蒙古人的对手。
唯一的胜算就是不停地冲击,哪怕损失再大也要咬紧牙关,死死撑住,一轮又一轮的狂风暴雨,将鞑子彻底摧毁。
张峰用的就是这种战术,他带领着二百重骑亲信,每个人都是三匹战马,披着厚重的铠甲,使用一丈六尺的骑枪,牙尖爪利,坚不可摧,俨然战场上的坦克军团。
战马飞驰,张峰双手擎着长枪,他并没有抓死,掌心空了出来。长枪刺入敌人身体的时候,会带来强大的反弹力,如果抓得太死,很容易反被掀下战马。
实际上他们的长枪都经过特殊处理,只有一击之力,就会从中间断开,避免反弹的力道。
只能攻击一次的武器,张峰第一次听到,脑袋摇晃的和拨浪鼓一样,可是张恪却拍着胸脯保证,说这是西夷骑兵的战法,比起大明还要先进。
出于对二弟的盲目信任,张峰才按照张恪的要求,重新训练骑兵,如今就是大显身手的时候!
“老二,千万别坑爹啊!”
张峰默默的咬紧牙关,离着鞑子越来越近,二十步,十步,五步……-长-风,w≯→≌t机会来了!
张峰咬紧牙关,丹田用力,将枪尖对准了鞑子的胸膛。
噗嗤!
长枪刺穿铠甲,扎进心脏,鲜血狂奔而出,眼看着不能活了。
就在刺中鞑子的一刹那,枪杆上传来强烈的反弹,不过就在张峰感到坐立不稳的时候,枪杆突然断裂,卸去了力道。
战马踏着鞑子的尸体。猛冲过去。
果然不错!
张峰心头一喜,用余光向两旁看去,二百多人几乎完好无损,在他们的马下,却是一百多条鞑子的尸体,坚硬的马蹄,踏碎敌人的血肉,一股豪情瞬间在胸中涌动!
谁说汉家的骑兵不行,今天就让鞑子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王者!
“杀!”
张峰扯着嗓子喊道,其他骑兵更是热血沸腾。地狱一般的苦训终于有了成果,一切都值了!
“杀鞑子!”
“杀鞑子!”
……
喊声此起彼伏,宛如雷霆,城头上苦战的百姓一见,情不自禁地高声喊起来。老头熊若光还以为孔曰成仁,孟曰取义的时候到了,可是转眼援兵杀到,他转过头,轻轻擦拭眼角的泪水。
可是就在转头的一刹那。却发现一双炽热的眼眸,正在盯着城下的战场。
崇拜,欣喜,疯狂。不顾一切!
老头只当是死里得活,高兴的过分,并没有理会其中浓浓的爱意……
城下的战斗还在继续,张峰冲透了鞑子的军阵。立刻又转过头。他们的骑枪都损坏了,不过不要紧,在备用的战马上还有长枪。士兵们用最快的速度取出长枪,向着鞑子猛冲过去。
鞑子也注意到了刚刚恐怖的一幕,一百多骑兵被轻松干掉,而明军却毫发无损。
还有没有天理了!难道长生天站在了汉人一边?
兀班台吉像是暴怒的狮子,大声嚎叫。
“杀,杀光他们!”
最精锐的五百骑兵被派了出来,他们都身经百战,有五十多人更是神箭手。
鞑子也感到了尊严被冒犯,疯狂催动战马,迎着张峰的骑兵冲来,双方分别代表了战场上最强大的两股力量。
所有人都咬牙切齿,恨不得干掉对方。
率先发起攻击的是鞑子,他们的弓箭划破天空,狠狠射向明军。
很多箭支都落在了明军身上,可是造成的伤害并不大,只有五六个明军落马。鞑子的弓箭还比不上建奴的沉重凶悍,而义州兵的装备又是最精良的,除非直接射中面门,不然不会造成致命伤。
不过就算只死了五六个人,还是让张峰愤恨不已。
“受死吧!”
两军撞在了一起,鞑子兵器短小的弊病就出来了。任凭他们如何抓狂,可是就是伤不到明军分毫,反而是自己不停地被刺到马下,被踩城肉泥。
第二百九十四章 毛头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