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政却从未这样想过,他是老二,从小就知道,荣国公府的爵位等闲轮不到他,他也早就想以科举出身,后来家中遭逢惨变,越发坚定了他走科举的决心。
后来他逼长子读书,连命都丢了,也依然希望宝玉能够刻苦攻读,将来能有功名傍身。
大顺承平日久,如今的勋贵们,空有祖上传下来的一份富贵,在朝堂之中,没有什么话语权,比不得那些科举出身的文官们,朝政几乎把持在他们的手上。
贾政自己蒙恩荫,先是在工部补了个正六品主事,比起那些两榜进士们刚入仕的品阶要高一点,但个中滋味,唯有贾政知道。
他熬了近七年,才在前不久,升到了从五品的员外郎,不过是熬资历罢了。
“总也不能老是靠祖宗的恩荫过日子。若是能从琮哥儿这一辈里,出两个读书人,何尝不是好事?“
贾母深以为然,只不过,她不舍得让宝玉受这份十年寒窗的苦,“还不知道究竟怎么个事,兴许人家只是带他去见见世面,小孩子家家的,哪里就说到将来的事上去了,也别太当一回事了。”
贾赦头一回和自己的老母亲想到了一块儿去,心里很是舒坦,当下,也打定了主意,先暂时观望,若贾琮扯起来的这张虎皮只是暂时的,将来,那作孽的畜生还是要落到自己的手里。
黛玉曾听父亲说过一次那花会局,也知道其中是怎么个一回事,心里不由得感叹,琮哥哥那么小年纪,竟然也能被邀请进花会局里去,想父亲一向是个惜才的,若他知道外祖家里还有这么一个人,也不知会不会喜欢?
黛玉心知肚明,她也不会去讲一些自己不曾亲身经历,只听说来的事,坐在桌边不吭声。
探春很好奇,问李纨,“大嫂子,这花会局很好玩吗?”
花会局一直以来,深受文人士子们的追捧,每一次都有人在其中扬名立万,一首诗,一幅画,被评为魁首,便是荣光加身,不亚于金榜题名。
李纨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
及至及笄,她被许给贾珠为妻,丈夫也是个攻读诗书的,十六岁进学,昔日也曾经很是仰慕花会局,恨自己不是生在读书人家。
“听说,这花会局很是难得。地点是在郊外东山,偌大一个山头上,种了多少花树,逢了花盛开的日子里,正好那位的心情好,又有几个冒头的名人出来,才会办一次。”
“那若是不到开花的日子,或是那位心情不好,也没有冒头的名人,岂不是就不办了?”探春真是好奇,那位究竟是什么人?
“可不是,要巧巧地都赶上了,才会有这花会局。也正是因了此,每次办的时候,邀请的人也不多,规模也不算大,但总是引人瞩目。”
探春不由得神往,问道,“是只有文人士子们去,有没有女子被邀请?”
“有是有,不过,多是宫里受宠的公主郡主们。”
不过,那些公主郡主们去,究竟是去品鉴诗书琴画,还是另有目的,李纨就算心中有所猜测,也不会跟小姑子们说这些事。
探春彻底打消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再一次感叹自己不是男儿身,但凡是个男人,她可以出得去,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一番道理。
黛玉只看了探春一眼,便瞧出了她的心思,“你又在浑想些什么?你便是能够跟着琮哥哥去,你又能做得出什么好诗来?”
“我是没有琮哥哥那么厉害的,我既去不了那花会局,难道还不许我自己办一个花会局不成?”探春一把拉住了黛玉的手,“林姐姐,你说,我们自己也办一个花会局如何?效仿他们那样,也不拘诗好坏,写出来,大家品评一番?”
“好啊,好啊!三妹妹这个主意好,我就说,这大冬日里,青天白日的,每天也没个混头,我们攒上这么个局,每一期里头,评选出一个好的来,将来也可汇集成一部诗集。”
第27章 乔迁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