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的话有很多,可现在不是时候,所以拉麦只能憋起劲,拉着索罗斯往回游。
这种时候真是恨露希娅那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恨得牙痒痒,而且说到底露希娅根本就连加油都没做啊。虽说确实是自己拒绝的,可要是这样自己忙碌别人悠闲也挺让人火大的。
“敌人?”
露希娅挑了挑眉。
“你说的是那个吗?”
露希娅一边说,一边抬起头,看向空无一物的半空中。
那里有什么东西吗?拉麦心里一阵发虚,只要想到自己看不见的什么东西此时正在盯着自己看,就让她感觉全身不舒服。
“哎呀呀,竟然这样都被发现了,果然还是不能太过小瞧别人啊。”
扬起的音调和轻蔑的转音,一个让人觉得很狂妄的男人声音从半空中传来,就是露希娅盯着的那个方向。
“不过你可说错了一点,我并不是你的敌人,否则你也活不到这个时候。”
听到这个明显不属于在昌吉人的陌生声音,赫卡忒虽然为离开妈咪的怀抱感到不舍,可要是因此让妈咪手上那才是真的万死难辞其咎,于是她依依不舍的离开妈咪的怀抱,将悲愤转为力量,迁怒地狠狠瞪向半空中的那块地方。
拉麦的反应就比较简单了,因为她对那个声音有印象,毕竟是数年一直在一起生活。
“吉尔……。”
刚忧郁地想要感怀一下过去,又一口满是腥味的湖水就再接再厉地灌进拉麦口中,没办法,拉麦现在的处境就是这么尴尬。再一次认识到这一点后,拉麦觉得自己还是先游回岸边在考虑其他事情吧,否则真的会被这些难闻的湖水给折腾惨。
就在拉麦奋斗的时候,半空中的色彩开始产生变化,索罗斯口中的敌人也现出了身影。
那是一个黄金的身影,稍长的金色的刺猬头配上在阳光下骤然生辉的黄金铠甲,那个年轻男人就像太阳一样耀眼。
总觉得……不是一般的抢眼。
只是看了那个男人一眼,露希娅就难过地遮住了眼睛。
那黄金铠甲反射的光线实在太刺眼了。
——这家伙绝对没有在阳光下照过镜子,不然他就该知道自己那身造型到底有多讨人厌。别人不知道,至少露希娅就很受不了这种闪闪发光的造型,就像是有人正在拿着一面小镜子反光刺你眼睛一样让人烦躁。
不过也许这是一种战术,比如依靠铠甲两下敌人的眼睛以造成人肉闪光弹的效果……之类的?
露希娅也不敢肯定,因为男人那高耸的肩甲总觉得会连自己的眼睛也一起闪瞎。
话说要穿着这种铠甲出门也挺需要勇气的啊,毕竟这铠甲可不像是面向脑袋正常的人出售的类型,总觉得只有脑袋不太好的人才会去买这种像是电视购物的特价商品一样的铠甲。
‘只要九九八,纪念版黄金铠甲带回家,保值又美观,是身份的象征,是送礼的不二之选!’诸如此类的小剧场正在露希娅的脑内上演。
“噗~!”
因为意外的有趣了,露希娅一不小心就笑出了声。
“不过这么看来他就因该是收到这类礼物的可怜人了呢~。”
露希娅自从知道这类所谓的珍藏品后,一直觉得这绝对是用来送给自己死对头的东西,因为这东西除了讨人嫌以外根本不可能有其他用途了吧?
“怎么,看到本大爷话里的身姿后背迷上了吗?”
站在半空中的男人侧起脸,用了个经常出现在时装杂志上的表情摆出一个和铠甲完全不搭的姿势。
“不过我劝你还是死心吧,我已经有了钟情的女人,而且不久之后就会和那人共、共结连理。”
说后半段,男人的脸上稍微有点发红,而且遣词措句也意外的很有文艺范,或者说是很煽情?
听到男人的声音,露希娅才从脑内的小剧场内退出来,可只坚持了两秒钟就再一次掩着嘴笑了起来。
也难怪男人误会,露希娅笑起来的样子太过圣洁而纯美,不管是谁看到这笑容都不会感觉到恶意吧。
就在这时,拉麦也拖着索罗斯回到了岸边,狼狈地喘了两口粗气,拉麦全身的肌肉才放松了下来,拉着一个身穿
第二百一十二章 麻烦的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