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榆自认算是个装逼的个中高手。
没办法,自幼开始被各种武侠、电影、电视剧刻画了dna,再加上他还是个老二次元,理所当然的被霓虹人作品里的中二气息感染了。
每次碰到大场面的时候便会下意识开始装一波。
严格来说,逼格也算是势的一部分。
生死交锋也讲究大势所趋,先声夺人。
谁更有逼格,谁就能给对方造成更强的心理压力。
这就是为什么玄幻世界里的高手登场的时候,连说话都会自带回音的理由,一副鼻孔朝天少言寡语的模样,而落败后立刻花式变脸滑跪。
会装的人甚至还要带一首‘赤锋矛,不朽盾,斩尽仙王灭九天’这样的定场诗来烘托气氛。
布袋戏世界里的诗号也是这么一回事,既是总结简介,又是烘托其势之盛。
只不过,刻意装出来的,总是带点刻意的成分。
若是实力不足,就会沦为某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安某的下场,变成一个经久不衰的笑话。
当真正的绝世高手登场时,通常来时风雨不惊云雾不动,恰如宣告季节变换的第一缕清风拂过,不着痕迹无可寻觅。
等意识到的那一刻,或许就是人头落地的瞬间。
猩红的长枪悄无声息的贯穿了大地。
等到神仆意识到的时候,他看到的只是一杆刺入地面的猩红魔枪,而自己的躯壳已经无声无息的破开一道巨大的创口。
马尔斯低下头,能通过胸前的窗口看到背后的场景。
他一個照面就已经被刺死了。
甚至没能感受到自己什么时候中了攻击。
连被杀的人都没意识到。
这就是必中的魔枪刺穿死棘的魔枪。
之后,斯卡哈的声音方才穿过冻结大地的风雪,透过阴影交叠之处,缓缓响起。
“现在离开,你还能多活十秒钟。”
十秒钟,很短暂。
短短十秒,即便马尔斯想要最后暴起和白榆换命也断然做不到。
但十秒钟,也很漫长。
足够马尔斯在短时间内回忆起了自己漫长的一生。
他本是一个小国王子,但身为混血儿倍受歧视,从未得到过任何来自王族的重视,而是被当做一个累赘抛弃在冷宫里,连吃食也无,只能靠着自己抓些虫子和鸟儿充饥。
他的不幸从童年开始,而当小国被罗马覆灭摧毁的时候,他也被当做战利品被抓住了,之后当了接近三十年的奴隶,因为不堪折辱杀了贵族,之后成为亡命之徒逃犯。
他的一辈子都是在不幸的泥潭里打滚,但生活没能杀死他,反而让他变得越来越强,后来,他成了外神的使徒,从此时开始,人生转向了,一切都变得越发顺利,他甚至得到了前往星殿的机会,成为了神仆。
而现在,他快要死了。
但死在了这条道路上,他并不后悔。
在他成为亡命徒时,他发了疯似得奔跑向前,就这么一路跑到精疲力尽为止,他抵达了一片荒芜的大地,哪里什么都没有,唯独有着一片无比壮丽的星空。
他在那片荒野中拥抱了星空,得到了被赋予终生的使命。
马尔斯伸出手仿佛胸膛的伤口里,抓住了艰难跳动的心脏,猛地灌入磅礴的元素力量。
口中喃喃发声。
“一切献给无上意志!”
他自爆了。
狂暴的元素能量扩散开来。
白榆拖拽着虚弱的身体往后遁去,拉开半条街的距离。
他回过头,看向拖拽着自己衣领的一只手臂。
斯卡哈隔着空间还能把他随手提起来,就和拎起猫儿似的。
白榆想着问:“您怎么会在”
他摸了摸口袋,赫然发现之前刻着卢恩符文的石头已经被打碎了。
也是,这玩意本就不是什么坚硬的材质。
自己吃了一发禁咒,卢恩符文是放在屁股后面的兜里,自然被直接碾碎了。
斯卡哈道:“你伤的
第七百九十二章 求道转王道,黑枪杀红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