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不把歌手当人

    当天。

    郭齐林和邓子琦就去蜂巢音乐公司录歌。

    因为,两人的配合已经相当娴熟。

    所以,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把《一生所爱》的录音棚版本给录制了出来。

    回到家后。

    郭齐林待在房间里。

    手机嗡嗡震动。

    弹出了新的好友消息验证。

    来源也是通过手机号添加。

    对方在信息验证时便说明自己是网亦的音乐负责人,也是来跟郭齐林谈合作意向。

    预料之中。

    郭齐林同意后。

    两人稍微寒暄了几句,郭齐林便直入正题,询问对方开出的分成方式。

    网亦音乐负责人李尚哲回复道:“咱们平台给歌手开出的分成方式是六四”

    六四分成,跟企鹅音乐开出的条件一样。

    郭齐林在心里微微点头。

    然而。

    李尚哲后半句话让郭齐林没绷住。

    “平台抽六成,歌手抽四成,如果是进行长期合作的话,分成可上升到五五,另外特别注明:往后郭先生的每一首歌在合作的时间里,只能在咱们平台发布,合同有效时间为15年。合作期间,歌手必须得服从平台的安排,例如平台可能会要求歌手开启直播,为平台吸引流量,还有一些线下的歌迷见面会的活动之类的,类似于签名照,明显片之类的周边产品销售,平台也是抽六成,歌手占四成”

    “郭先生,您看什么时候签合同?”

    看着李尚哲发来的信息,郭齐林沉默了半晌。

    他忍不住发问:“李先生,您要不要看您说的什么,确定没有打错字么?”

    李尚哲回复道:“我没有打错字郭先生,我会为我说的话负责。”

    郭齐林笑了,内心直呼好家伙。

    网亦这波操作可太秀了。

    平台六成,歌手只占四成,就算是长期合作也只是上升到平等的分成方式五五,这对比企鹅音乐开出的条件差多了。

    最离谱的就是这个十五年。

    十五年啊。


    这跟签卖身契有什么区别?

    人生有几个十五年。

    这要是签了郭齐林就等于被网亦套牢。

    是,

    郭齐林选定平台后就不会轻易挪窝,

    可,选择权至少还在我身上。

    网亦特么的,一签就十五年也太夸张了点。

    而且,都跟你签十五年了,你只给开五成?

    这太不当人了吧。

    还有。

    最不当人的就是那句:歌手在合作期间必须得服从平台安排。

    什么叫必须?

    又是开直播,又是开线下见面会,

    想着割韭菜卖周边产品也就算了。

    关键特么的,

    歌手全程在出力,平台什么也不用做,分成就占大头,抽六成,这完全是把歌手当打工人来压榨,领导一句话,员工跑断腿,他们只需要躺着就能收钱。

    这要是签了合同,

    郭齐林就得给网亦打工十五年啊。

    开什么玩笑?

    郭齐林气笑了。

    企业家看了都流泪。

    不仅要噶歌迷的韭菜,连歌手也不放过。

    这一对比。

    企鹅开出的条件简直不要太丰厚。

    王鹏开出的同样也是六四分成,但人家是歌手六成,平台四成。

    签订长期合作合同,

    歌手待遇还会提高,歌手分成占比七成,平台三成。

    企鹅音乐开出的这些条件,显然是以歌手为主,对方知道自己的音乐平台是靠歌手赚钱,是歌手在出力,平台只需要给推荐曝光,分成条件也是倾向于歌手,双方合作是平等的,没有说什么要求歌手要服从平台的一切安排。

    再对比一下,网亦的音乐负责人和企鹅音乐负责人俩人的态度。

    企鹅音乐平台这边是,双方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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