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大路朝天
老崔说家父有武功底子,为人耿直,好仗义执言,在小城好歹也算是个人物.自那次为保护民女,冒犯县里的衙内后,父亲的养父崔叔狠狠心将亲人托孤的宝贝儿子走后门送去当兵,一走了事.
说实话,这也是无奈之举,老崔如是说.崔叔公靠祖传房产在小城的步行街经营一家高升客店,做的是南来北往,迎来送去,互通有无的茶水生意,十分清苦,也是家族惟一的钱脉.为保护这一生存之本,自义子得罪官府的“连裆模子”后,崔叔心里一直像十五只吊桶七上八下,魂不守舍,生怕某一天大盖帽们开进栈房贴封条,糊乱找个借口将咱家的生命线搅黄了,祖上呕心沥血创下的一份产业毁在我手里,我何以面对列祖列宗噢!
俗话说强龙难斗地头蛇,叔公说义子必须走.走了,地头蛇见没了目标,眼不见心不烦,未来龙虎斗可怕的一幕才有可能偃旗息鼓.为了家族的最高利益,叔公为义子找到一个避风港:投笔从戎.
说来话长,但我老崔在萧大侠面前长话短说.崔家祖上曾是满清的官宦人家,在浙江某地为官,官至地方巡抚,相当于现在的地厅级干部.曾祖父一生清白,正气冲天,主政时曾因查处贪污受贿案,“牵丝攀藤”挖到了省里的满清大员.崔巡抚欲罢不能.思考再三:如放任不管,他对不起自已的良心.为官一任,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如要管,好汉要吃眼前亏.没准要卷铺盖走人.
现在看来,所谓国家与公司一个逑样,一切都是当头的说了算.国家的头好比公司的董事长.清朝是满人当家,董事长,老板是满人,汉人再有能耐也靠边站.连曾国藩这样的中兴名臣,在满清皇帝的一纸圣旨前也吓得要尿裤子,生怕功高震主,落个兔死狐悲的下场,几次请仕回家未允.满清皇朝还需要他看好门户哩.
曾祖父为官时已处满清末期,一个朝代气数已尽,各种败相都会在各个层面争先恐后流露出来,人心浮动,黑道横行,**升级为造反民团,此起彼伏.满清政府摇摇欲坠.在官场中,像崔大人那样凭良心当官,以民为本的清官凤毛麟角,大部份人都是抱着不拿白不拿的心态,混字当头.
说来也是,官员也是人,也要吃饭养家,过性生活.“灭人欲,存天理”的观念为何在统治者眼里有市场?因为可夹带“私货”借此摇旗呐喊喔!
什么私货呢?忠君报国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皇帝以天子自居,自以为是.不以为非,其实是一锅狗血.以占据中央之国历史三百余年的明朝为例,其开国皇帝朱元璋,农民出身,穷得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要过饭,为了混饭吃当过和尚,最后寺院也不要他.元朝统治者不让朱元章活下去,这叫灭人欲,有悖天理,他被逼造反,造反成功,因为人性(欲)即天理.
建立大明王朝后,统治中华三百年.但朱的徒子徒孙们不争气,没有守好“朱家店”(现在说公司),真的以天子自居,这叫纵欲.纵欲也是违背天意.关外的满人虎视眈眈,在汉人自作孽时入关,捞横档,捣浆糊,不幸成功,由他们统治中华,史称清朝.“天子”换了一代又一代,掌权的从要饭的和尚变成绿林旗人,其实都是一锅狗血,换汤不换药.
人心不古,历史照录不误.
所以有良心一说,还是以良心为本.
崔巡抚本是靠读圣贤书走出秦川大地,走进江南的人间天堂,环境变了,报国的拳拳之心没有变,他想起了古人圣贤的教诲:“邦有道,谷也;邦无道,谷耻也.”
知识分子,人称社会的良心.在国家政治清明时,为国服务取得报酬是正当的;当国家政治处于黑暗时再来混水摸鱼是可耻的.孔子说:“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未见蹈仁而死者也.”
崔大人扪心自问:自已拿的是天朝的薪俸,取之于民,如果不为民服务,就是欺骗自已的良心.良心即天理,欺骗良心即是欺骗天理,老天不容啊!
良心,良心,又是良心!良心究竟是什么东西?它见不到,摸不着,但无时不刻感受到它的存在,除非那人的“良心给狗吃了!”
这是一句骂人的重话.虽然它不是人体炸弹,可以将人的**炸得稀巴烂,但它在道义
第 二 十 三 章 大 路 朝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