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着金凌离开之后,鸿钧颇为无奈的叹息了一声。
如今自己的伤势还没好。
但是,鸿钧的心中亦有所预感。
鸿蒙道君圆满,大抵便是自己的极限了。
在修行的世界之中,真的不是说只要努力,就能有回报的。
如果将修行,比作凡人修建高层建筑的话。
那么,一个生灵在刚刚出生的那一刻,其本身,便是地基。
而修行的过程,便是将这地基夯实。
并尽可能的扩大这份地基的面积。
但总归还是有限制的。
而地基在这里,上限,自然也就被限制住了。
当然,修行嘛。
其本质就是一个掠夺的过程。
掠夺天地,掠夺浑沌,掠夺鸿蒙。
是故,跟脚不行,亦有一线生机。
像是在洪荒,西王母手中的黄中李,便可使得生灵,拥有修成大罗金仙的资质。
这个中原理,鸿钧是清楚的。
但是,鸿钧却没有办法自行去做这件事情。
否则的话,三教,三族乃至于天庭,早已开发出相应的法门了。
其关键就在于,悟透了,但是却做不到。
想要做到,那就要有一个修为远超自己的存在,耗费大法力,来为自己重塑根骨。
或者向金凌麾下敖丙一般,用更高级的天材地宝来充做肉身。
嗯,鸿钧是可以选择用玄古塔或者沧溟枪来做自己的第二具身体的。
但是,这只是最后,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
毕竟,这还涉及到一个相性问题。
自己的神魂,与玄古塔或者沧溟枪,那是完全不匹配的。
如果可以的话,鸿钧其实想要原手中的无象。
但很显然,元肯定是不会将其送给鸿钧的。
最最重要的是,如果使用这样的方法来更改自己的跟脚的话。
首先,神魂与新的肉身相融,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
其次,如此重宝,倘若化形,自然也不可能说是顺顺利利的。
介时会有怎样的劫难要渡,谁都说不准。
最后,便是自己这一身修为,根本不可能完整的转移过去。
有一说一,就目前这内忧外患的情况,鸿钧是真不敢这样做。
真要是那样做了,自己很大概率,会被直接封印。
小概率,成为别人手中灵宝的器灵。
所以,鸿钧才要派金凌先去外面找一找。
金凌这孩子,是有点儿耐烦心儿的。
当年自己讲道之时,那家伙和他哥,结伴扫洪荒,那是正经有不少收获的。
是故,此番派金凌前去,也算是专业对口。
另外,就是金凌重感情。
他能毫无顾忌的将手中最强的至宝交给已经对立的老师。
也能为了救母,而放弃立地成圣的机会。
虽然有些卑鄙。
但鸿钧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有着拿捏金凌的心思。
金凌的母亲,兄长,妻子,同门师兄弟都在洪荒,这样一来,鸿钧便也就有了拿捏金凌的地方。
而不用担心,金凌此去,便没了影踪。
毕竟,自己,三清,二圣,女娲加上金凌。
如今都是鸿蒙道君。
包括元与其门下弟子,亦有数名道君。
可以说,鸿蒙道君,在这片混沌海中,就是最强的存在。
如果金凌想的话,他完全可以在混沌海中过的非常舒服。
孤家寡人啊
目光微微闪烁之间,鸿钧的笑中,蕴着几分凄凉。
“我准备去混沌海。”
梧桐洞天内,金凌亦叫来了元凤,孔宣和云霄。
凤凰一族之内,这便是自己最亲近的人了。
“师祖的意思?”
闻言,孔宣神色微怔之间,向着金凌问道。
第四百二十章,通天:金凌!我给你脸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