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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姓程,想是平日这山沟沟里罕有人来访,查文斌道明来意说想要留宿一宿,老人家显得很高兴,说是要去弄只鸡来下酒,被查文斌给阻止了。
“使不得、使不得,来投诉已经是打搅老人家了,怎能还要杀鸡呢?”
那老农又进屋换了一身迷彩服,脚上是山区人特有的一种袜子,我们那管它叫山袜。这种袜子一般是用废弃的牛仔裤做的,正反两层,袜子的底部得用做布鞋的手法,纳千层鞋,密密麻麻的用的都是麻线编制的纹路。这种袜子长一般到小腿肚,上面用鞋带或者布条子扎紧,山区林间多蚂蝗,有了这种袜子,蚂蝗便伤不了人。
一看那老农换了这装备,查文斌还有些不解,这天也不早了,山坳里头天黑的都比较早,再过个一小时就该摸黑了,老人家难道还想上山不成?
老农手上拿着一盏矿灯,转身又去了房间,没一会儿笑呵呵的出来了,手上竟然还拿着一杆土铳。2000年左右,我们那的猎枪基本都被国家统一收缴了,没想到这老人家还留了一把。
他拍了拍斜背着的土铳,笑着说道:“既然你们不让我杀鸡,那我就给你们弄点野味,不是自家养的吃起来总没问题吧?”
查文斌对于吃什么是真不讲究,但看这老人的客气劲,他要是再推三阻四的,那就显得有些做作了。另外就是,他也想跟着老农后面走走,熟悉熟悉这里的情况,便就要求和他一块儿上山。
老农打了口哨,只听门外一阵风响起,那条大黄狗飞一般的冲了过来。可能它是真的被超子给整怕了,到了门口见里头有生人,一个刹车停在了大门处,小心翼翼的用鼻子嗅了一阵确定那个整它的人已经走了后才翘起尾巴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三个人带着一条狗开始向山里走,他们这是准备去猎山鸡,也就是野鸡。
猎山鸡是一门技术活,光枪法好,那是没用的,小时候我曾经有幸跟父亲也去猎过一次,所以记得比较清楚。要想猎到山鸡,时间必须是太阳下山后,天色还没有大黑,此时需要人有一对非常灵敏的耳朵。山鸡在天黑之前会完成觅食,因为它们在夜间的视力非常不好,所以山鸡会选择在这个时间点飞到树上去过夜。而猎人,在傍晚时分,就需要竖起耳朵听山鸡飞的东西,它们的翅膀和叫声都会暴露出自己的方位。
确定了大致的方位后,猎人只需要带上猎枪和强光手电便可以收获猎物了。山鸡是站在树上睡觉的,当人用强光手电照住它的时候,山鸡就会陷入短暂性的失明。此时的它们是不会动的,只会傻乎乎的站在树杈上当活靶子,而像老农用的这种土铳,里面装填的是黑火药和小钢珠,杀伤面积是成片的,而山鸡又是成群活动的,我父亲的曾经最高纪录是一枪打下来六只。
老农是顺着白天他们走的那条小溪走的,他说山鸡喜欢在溪边活动,走了一里路,又饶到竹林里头,七拐八拐后出现了一大片的枫树林。
这些个枫树林粗的有两三人合围,最细的也有水桶粗,这些树上都订着一块蓝色的铁皮小牌子,上面统一写着:古树名木、依法保护。老农说,这是前年县里头派人来订的,很少有人知道这里有块林子,听林业局的人说他们也是通过卫星遥感才发现的。
枫树林里时不时的影藏着一些小土包,偶尔也有几块残碑露在地面,大多都不是完整的。老农说这地方他们是在五十年代迁过来的,他们来的时候这里就已经这样了,乡下人讲究规矩,他们认为这里既然是有人先占了,便不可以再来打扰。于是这片林子外围一里地范围几乎都不再砍伐,灌木丛和竹林也是越长越密,到了现在就彻底被包围在里头。
老农选择的狩猎点就是这片枫树林,他也是打猎的时候才会来,这地方人的气味几乎没有,野兽自然也就多。老农已经不打猎很多年了,若不是为了招待他们,自己也不会独自进山。
以查文斌的经验看,这地方是背阴面,常年晒不到太阳,虽然说山脚下有条小溪,但水势太小,山势又很险恶,实在不像是一个大规模的坟地。看着那些个小土包,他估摸着应该就是普通的先民聚居地,随便挑个方
第四百三十六章: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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