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年时间弹指而过,不知不觉,苏莫若来京城读书也已经快一年了,这一年里,她利用异能跟头脑,拢获了大批资金,而后续需要做的事情,备足了料。
而在这期间,她同样每日上课、去图书馆赚外快,平凡普通的生活着,在外人眼里,她就是一个乖乖学生,勤工俭学,在整个大一新生里,她不显山不露水,过着毫不起眼儿的生活。
而变化就是,她有了宋雪莉这个大学好朋友,有了林涵翔跟谭昱宁两个好师兄,四个人,关系出奇的融洽,两个平日大家都难以接近的平民王子,竟然就阴差阳错,跟苏莫若和宋雪莉成为了朋友。
当然,四个人能够牵连在一起,全都是苏莫若的功劳。
因为即将面临毕业,大学的最后一年最后一段时间,林涵翔跟谭昱宁都结束了他们的勤工俭学,忙碌着毕业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苏莫若总感觉,谭昱宁特别是最近一年很忙,而最近一段时间,他更忙,天天不见人影,以前四个人每天都会在一起吃午饭或者晚饭,可是最近一段时间,却根本不见他踪影,询问之后,他的回答便是:家境比一般人差,得付出比别人百倍千倍的努力。
可是她曾经跟谭昱宁谈过,他告诉过自己的是,他想要回乡村教学,完成母亲心愿。
按照如今这个年代的乡下学校需求,一个京华大学全优生,去那些地方教书,恐怕是一尊大佛,那些地方的学校,请都请不去的,就算是去做校长,恐怕都有很多人抢着让他去吧。
她总认为这是借口,可是他忙却并不是假的,好多时候她都是一个多月才能够看见他一次,而且每次回来都是一脸疲惫,但是既然人家不说,他们关系再好那也只是朋友,凭什么去过问人家的事情,所以,每次她也只是等他休息好后,邀请他一起,四个人一块儿吃吃饭,轻松小聚一次。
因为谭昱宁不在图书馆了,苏莫若在图书馆重新有了一个搭手,但不知道为何,她总感觉这搭手看不上她,处处针对她,明明是一千金大小姐,却偏偏要来学着她勤工俭学,分明了就是针对她,不愿意跟这种人墨迹,再加上最近股市上面似乎波动很大,她也就没了心思跟这些无用的人耗,就直接辞去了图书馆那边的工作,因为故事那边的事情,她这是告诉宋雪莉,在外面找了一份家教的工作,辅导小学生,工资很可观,才打消了宋雪莉追根究底的念头。
适逢周末,难得谭昱宁跟林涵翔两人都有了时间,苏莫若先早早去了一趟证券交易所,查看了一下近期股票情况,原本想要早早离开,却让证卷交易所员工和客户给缠住聊天,临近中午才离开。
因为她进入证券交易所从始至终都是伪装过的,所以至今为止,都无人知道最近在这家证券所翻起风云被这里的股民称为“股神”的年轻男子,竟然会只是一个年纪不到二十岁的少女。
中午四个人越好了在一家刚开起的小餐厅内吃饭,小餐厅才开一周多,周围装修看起来还是崭新的,风格装修很雅致,浅蓝色的单人沙发,椭圆形的饭桌,看起来颇为怪异,但跟整体餐厅风格,却是异常融入。
最近一次,是四个人两个月以来的第一次聚餐,忙着毕业的各种论文和出入社会后的工作,虽然两个人都是京华有名的才子,并且样貌更是顶尖,但工作的事情,却并非是成绩好和样貌好就可以轻松找到的,初入社会,人家虽然要看你的学历,但也要看你的能力,在学校内所学到的,始终都只是浮浅的表面的字面上的东西,实践,虽然他们大学期间都有去实践过,但始终都只是临时的,学到的东西少之又少。
特别是林涵翔,本身就准备进入外企,所以更需要准备更多。
“怎么样,看你最近半年这么忙,工作上的事情,落实的如何了?”以前两人之间也算是朋友,但关系却不算亲密,两个人都是风云人物,才华横溢,互相心里有着心心相惜之感,但性格原因,却没能够让两人的关系热络,如今因为苏莫若,而将他们联系在一起。越是接触,林涵翔就越是感觉到谭昱宁就如一块磁场吸引着他想要去探索,可是这就一冰块,他想要进一步的时候,那地方就关上了,让他无从探究。
“嗯。”点了点头,算是做了回答。
彼此这样的相处也有大半年了,所以也早就习
第三十四章弹指半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