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辰倒是就想这样把李變天淹死,放任他沉入水中他也确实在之前尝试过了,到了生死关键时刻,这个男人就会忽然清醒,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凶悍生存力,根本不需要自己救,这人都能安然无恙的活下去。
杀不杀,救不救都没有区别,他就把人拖上了岸。
心里对李變天的想法,又多了一个:打不死的小强。
夜幕如一张密不透风的尼龙布幔铺满了视线,以一种无可抗拒的姿态席卷所有感官,那一点的光亮就是黑夜里唯一的萤火,但带给傅辰并不是理想中的兴奋,生活造就了他在面对希望的时候,拥有足够的清醒,就如同在沙漠里行走的旅人,各项生理机能被降到最低时看到的海市蜃楼,乐极生悲向来不是他喜爱的赐予,狂喜之后的巨大落差反而会令人崩溃。
所以短暂的高兴过后,傅辰就发现那远处的光亮原本就是存在的,幽蓝中透着荧光绿,并非正常篝火或是油灯所代表着人烟的颜色,在这样的情况下,让傅辰首先想到的却是鬼火之类的东西。而他似乎只能选择前进,之所以拼了全力带上岸,一方面担心那些穷追不舍的追兵,也怕那些人回头再找,只有在中途选择落脚地离开才生存几率更大。另一方面,他也是想到了这条河水的诡异处,记得之前经过那条小村庄的时候,阿一等人还为自己这方人马做了鸡精野菜汤,但这水却书横跨几个山头挑来的,明明就近就有一条河流,为何村民都不用?傅辰就问过小屋的男主人,男主人却半吞半吐,神色闪躲,有意隐瞒着什么。
当时的傅辰只是暗暗记在心里,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到底他们这群人并不会久留,何必将闲着没事干揽到身上。但现在他已经能够隐隐感觉到肠胃蠕动与抽搐的痛苦,是刚才吞下的河水通过食道进入肠胃了,冷汗挂在脸上,沁出肌肤表层。他就这样毫不怜惜地拖拽着李變天,太重了,傅辰感觉自己的手要断掉,他终究年纪和体力都没有达到巅峰状态,特别是现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
不过也是这种痛楚,让傅辰转变成动力与毅力。一般情况下昏迷的人肌肉张力下降,全身组织较为松散,是要比清醒时重许多的,而李變天又是个正常男性,按照现代的标准来说就是看着很瘦,抱起来很重,因为他的肌肉所占比重较高,是密度上的差别,更妄论现在的他们都是浸泡过水的,棉衣加水,那重量更是无限放大。
抱?先不说对方是个男人,就是女人那也要他抱得起来,就目前这身板,他还指望着发育。背倒是能背,但他凭什么给李變天那么好的享受。
对方的衣服在凹凸不变的河岸边粗粝石头上磨损着,这时候的李變天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像是真的昏过去了。
拖着太过费力,傅辰只有改拖为扶,危险的意识在警告着他,尽快离开原地,而他向来相信自己的直觉。
总算磕磕绊绊地走进丛林中,他能闻到泥土的腥味混杂着青草气息,潮湿泥泞,泥土踩下去有一种会深陷的错觉。随着眼前越来越开阔,细小微弱的光线已经让他能够视物了,傅辰发现那里原本茂密的枝叶阻挡才几乎无法看到,随着靠近,光源被遮住的地方也渐渐显露在眼前。
饶是傅辰有两世的熏陶,眼界不同寻常,都为眼前的这一幕所震撼。
如果没有之前那些遭遇,现在看到眼前的景象,应该足够让他忘掉一切烦恼。
那是之前的河流的小支流,与刚刚下岸的黑乎乎河岸形成了强烈对比,这里铺满了以蓝绿为主的荧光石和细沙,犹如点缀着繁星点点的银河,璀璨而温和的光点深深浅浅,照在周遭的树枝、树叶上,光暗层次叠加与递减,就好像形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宇宙空间。
这个地方……
傅辰有个好习惯,他从来都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天才,只是记性比较好,也是因为有这个优势存在,也导致他总喜欢把看过的东西给记下来,比如来到这个全新的世界,在他当普通小太监的时候,利用给藏书阁打扫卫生的机会,看了不少杂七杂八的书籍,记忆就像一个庞大的储存仓库,也许它们放在脑子里一辈子都用不到,但有时候关键时刻却能帮到自己。
这其中就有一本游记,其中所描述的场景就类似于他现在看到的。根据那本游记中记载,撰写人与其友人曾误入西北某处峡谷,在长途跋涉,误入
第一百〇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