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y写短篇小说了!
写短篇小说的明星名人有不少,像詹姆斯-弗兰科、约瑟夫-高登-莱维特等都有写,但像叶惟以18岁之龄写出此等质量的文章,真是独一个,拿去和弗兰科等人比较是对他们的不公,他在专业w日ter的范围。
因为叶惟注明“喜欢就转载分享吧”,高水平加明星效应,等于短时间内疯狂地传播。
人们普遍赞赏《收集眼球的人》,越有恐怖题材阅读力越觉得惊艳,倒是很多的青少年粉丝表示许多单词看不懂,读起来有点困难。但媒体们、书评人们纷纷加以赞慨:
著名书评杂志kirk的官网评说“极致的末日气氛,丰满自然的细节,叶惟把读者带到了一个残酷世界。”《纽约时报》书评网说“恐怖和黑色幽默的冷酷结合,绝望感存在每个段落之中”,洛杉矶书评网更说“创造丧尸新风气的动人开端”……
丧尸迷们确实大都被惊艳到了,zom逼efans网第一时间转载了文章,读者们的评分高达9。5分,评论板里充斥着“天啊!还有吗?”、“这种丧尸故事的感觉太棒了!”、“viy,请写下去!”……
从现代丧尸类型(zom逼e)诞生之初的1929年的第一本小说《魔幻岛》,到1932年的第一部电影《白魔鬼》,再到现在2006年5月,丧尸早已是一种流行于全球的大众文化,遍及小说、影视、游戏、动漫等等,没几个人没有接触过丧尸故事。
在如今可以说什么丧尸都被写过拍过了,没有智力、有智力,不能繁殖、能繁殖,病毒的、外星来的、能说话的……
《收集眼球的人》的丧尸属于最老套的那种,有什么惊艳?
因为丧尸题材还从来没有往它的方向去发掘到这种深度。
它不像《蛇与彩虹》(1985)以巫毒、邪教去写;不像《来自天王星的流浪丧尸》(2003)写得像《安德的游戏》一般;不像《一天天地世界末日》(2004)的军人、高科技、世界大战。
不像理查德-麦瑟森的《我是传奇》(1954),不像斯蒂芬-金的《宠物坟场》(1983),也不像乔治-a-罗梅罗的《活死人》系列电影(1968、1978、1985、2005)。
《我是传奇》开创丧尸食人,《活死人之夜》发扬光大……
这三位大师互相影响,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丧尸文化、流派和类型。
全世界完蛋/主角的活动地全完蛋,主角一个人对抗所有敌人,那是《我是传奇》;丧尸发展出新文明,主角成了唯一异类,新文明的传说里的杀人恶魔,那也是《我是传奇》。
一个城市/小镇/屋子爆发丧尸危机,人物们落入危险,困死在场景中,要么对付怪物,要么死。那是《宠物坟场》,也是《大白鲨》、《异形》、《异形魔怪》、《群尸玩过界》、《僵尸肖恩》等等。
在这种类型中,是丧尸是鲨鱼或是gra波ids其实都一样,也能是恶鬼、杀人狂、外星人,形态不同而已。
《活死人》系列的伟大无需多言,它的种种开创是丧尸片里至今不衰的基石。从故事形式来说,一个人类小团队一起逃亡,杀丧尸、内部分歧矛盾、有成员死去、目标是前往一个未沦陷的安全地,类似的故事都要认其为鼻祖。
还有一种就是《生化危机》、《辐射》等,它们的故事视角非常高,着眼于科技变化、国际动荡、人类文明的生死存亡这些,说丧尸、生存,还不如说未来、科幻、冒险、势力争斗、废土世界。
说到废土世界、反乌托邦,当然得说《疯狂的麦克斯》系列,而它和《星球大战》是一类:人类最原始的英雄故事。
在一部电影现世之前,丧尸文化大致就是这样,人物们的目标无外乎:
为了解药、不要被吃掉、逃到安全的地方、把怪物们杀光就行了、阻止世界末日。
在2002年被一部800万预算的英国恐怖片改变了,它叫《惊变28天》:
吉姆从一次车祸导致的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赤身的躺在一家破落医院里,世界已经大变,他却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离开医院游荡在伦敦街头,几乎
第449章 专业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