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刘若水真没想到,那位将军竟然同意了自己的提议。
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刘若水真没想到,在这个以“武魂”称尊的时代,竟然也能遇到同类。
虽然,刘若水拥有“九婴”这样恐怖的凶兽作为武魂。但是,刘若水对于武魂,其实是抱着排斥态度的。因此,刘若水一直以来,其实并没有发掘“九婴”的力量,只是利用“九婴不死”的能力罢了。
刘若水之所以排斥武魂,是因为“武魂”的出现几乎否定了一个武者的价值。如果只需要拥有强悍的武魂,那就能够成为强者,谁还愿意修炼武道?
无论是笑傲世界,民国世界,还是大唐世界,均都只有习武之人才能够掌握内力,这是他们立身的根本,如果说谋士需要的天赋与学识,那么武人需要的,仅仅是对于武道的执着与恒心,就算是再愚笨的人,经过长年累月的锻炼,同样能积累深厚的内力。
对于武者来说,天资重要,但哪一个不是历经千辛万苦,经历过无数拼杀?就算是寇仲,徐子陵这样自带主角模板的家伙,也付出了无数血和泪,而其他大多数的武者也是这样,在荣耀的背后,他们所付出的是别人几倍的努力和心血。
从深层次讲,刘若水之所以会一怒之下击杀方元,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刘若水透过霍去病记忆所看到的霍去病,是一个凭借手中长枪,在万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的绝世武者,而不是他遇到的那个。只能凭借武魂逞凶的家伙。
无论是对于刘若水来说,还是对于霍去病来说,这其实都是一种侮辱。
因此,面对这个一点不客气的家伙,刘若水反而抱着一点好感。毕竟,在这个时代。不会有多少像他那样的武者。
对于这样的武者,最大的尊重就是全力以赴了。
通过刚刚的交手,刘若水已然知道,那员武将拥有一门名叫“刚体”的护体之术,让他好似随时穿了一身硬甲一般。于是,刘若水一出手,便是‘怒枪’,势必要破了他的“铠甲”。
但见,刘若水以手臂为枪杆。以指为枪,朝着那员武将刺了过去。刘若水探出的明明是三根手指,但上面却出现了一点有一点的星星枪芒,还透出择人而噬的一股凶煞之气。
除此之外,刘若水连手带胳膊,都变成了一片富有金属光泽的漆黑之色,显然是动用了“附武”。
刘若水这一枪下去,莫说是血肉之躯。就算是钢铁,也能将其穿个稀巴烂。
面对这样的威势。又随能够敢缨其锋?光是长枪卷出的气劲,便足以要人姓名了。
但见到刘若水的攻势之后,那员武将不惊反喜,露出一幅跃跃欲试的申请,只听他爆喝一声,“来得好!”。便向前踏出了一步,然后整个人竟然不躲不闪,也是一拳向刘若水挥了过去。
危险!
在他挥拳的那一刻,刘若水的心中忽然感应了一股危机感,他的灵觉告诉他。若是被他这一拳击中了要害,自己必然会遭到重创。
真是好硬的拳头!
虽然明知道这一点,但刘若水也和那员武将无二,没有丝毫的避让。
狭路相逢勇者胜,面对这样的强敌,受点伤算什么?那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要能够将他解决,就算受伤再严重,那又能算得了什么?
“枪”和“拳”同时对到在对方的身上。
在刘若水的“长枪”刺下之时,在那员武将神上闪过一道漆黑的光芒,将他整个人笼罩起来,就好像他穿了一身漆黑的铠甲一般。
被刘若水这一枪刺去,“铠甲”上面立即泛起了一道涟漪,整个铠甲都扭曲起来,变得褶皱无比,给人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
时间,过了三息左右,发出了剧烈无比的爆鸣声,就好似有一颗大当量的炸弹爆炸了一般。
“轰隆!”
原本类似金属质地的“铠甲”登时溃散成无数个碎片炸裂开来,向四处飞溅而去,而刘若水的右手对着他的胸口插了进去,直接在他的胸口处差了一个血窟窿。
第二十一章 江东猛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