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暮抬了抬眼皮子,有气无力道:“是啊,天太冷了,起不来,早上又把闹钟给摔坏了。”
“那我下次买几个闹钟送给你。”罗砚离笑道。
“你怎么也出来了?现在不是上课时间吗?”许朝暮歪头看着他。
罗砚离笑了笑:“出来陪你啊,我怎么忍心让你一个人大早上的站在风中。”
“不信,你肯定也是上课太调皮被老师赶出来了对不对?”
许朝暮笑着看向他,心情好了许多。
罗砚离长得也真是秀色可餐,尤其是这会儿站在风中,遗世独立,更有一种谦谦君子的温润。
难怪整个年级的人都喜欢叫他“男神”,真不是浪得虚名的。
“可能你说的也对,我看你出来了,我就跟老师说‘老师,我要出去陪许朝暮站在一起,她多孤单啊’,老师二话不说,就赶我出来了。”
“不信不信不信,你又哄我。”许朝暮眨着大眼睛笑道。
“反正你看我也回不去了,你就收留我,给我腾一块地方。”罗砚离可怜兮兮地看着她。
许朝暮往阳台旁边挪了挪:“呶,你就跟我站一起吧,跟学渣站一起,是不是挺丢人的?”
“丢什么人,跟美女站一起,求之不得。”
“咳咳,罗砚离,你跟谁学的,油腔滑调的。我要是给你传出去,你这‘男神’的名号可就没了。”
“那你觉得我是男神吗?”
许朝暮歪着脑袋盯着他看,左看看右看看,罗砚离确实生得好看。
有着十八岁特有的活力和朝气,还有温和的书卷气,浑身上下都是文质彬彬的气质。
于是,许朝暮重重点了一下头:“嗯,男神,当之无愧!”
“你觉得是就好,其他人的想法,我可就不在乎了。”
“你说你怎么就看上我了呢?”许朝暮眨巴眨巴眼睛。
“喜欢是一种感觉。”罗砚离很严肃道。
“哦,听不懂。”
“听不懂就算。”罗砚离笑了,许朝暮笨起来的时候很有意思,他伸手就碰了碰她的头发。
动作很亲昵,但并没有那种让人厌恶的反感,反倒是许朝暮的心顿时就暖和了许多。
“男神,你念这首词给我听,好不好?”
许朝暮翻开刚刚那一页,指着那首小词给罗砚离看。
罗砚离笑得厉害:“你怎么突然对这个感兴趣了?让人刮目相看。”
“你这是嘲笑我平时不爱读书。”许朝暮嘟起嘴巴。
“我怎么会嘲笑你,来,我念给你听。”罗砚离不用看书,他早就背熟了。
于是,风雨中,罗砚离便一字一句将这首词念给许朝暮听。
他的声音很好听,字正腔圆,他一直都是学校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很多次,他也曾经配合英语老师给全校朗读听力测试题。
那些花痴女生都说,罗砚离的声音,多听几遍都会怀孕。
果然,许朝暮听他念词,很享受。
“飞絮飞花何处是……”
“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
头一次,许朝暮觉得,学习是一种享受。
她痴痴地听罗砚离念词,却没有注意,楼下的迈巴赫一直都没有开走。
沈迟哪里也没有去,坐在驾驶位,双手默默搭在方向盘上。雨刮器也没有开,雨水洗刷着车玻璃,模糊了他的视线。
西服明明已经被雨打湿,但他却忘记脱了。
从他的位置,正好能看到许朝暮。当然,还有一个陪着她的小男生,如果他没有记错,是叫罗砚离。
又是这个罗砚离。
许朝暮这会儿笑得挺开心的,还是那个没心没肺的许朝暮。完全不像昨晚和今早上那个沉默不语、拉着一张脸的她。
她开始摆脸色给他看,这个世上还没有人敢摆脸色给他看,偏偏她敢。
她不过是仗着他宠她,仗着他不敢拿她怎么样。
这会儿两人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许朝暮的脸上洋溢着笑意,特别开心。
沈迟浑身不自在,薄唇轻抿,攥着方向盘的手渐渐握紧,握紧。
第160章喜欢是一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