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承认自由法国为合法法国代表一事,进行政治交换。
1943年6月3日,在英国首相丘吉尔和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促成下,戴高乐领导的自由法国与吉罗德将军领导的北非法国抵抗组织实行联合,在阿尔及尔宣告成立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宣布民族解放委员会为“法国的中央政权机关”,其任务是与全体法国人一道,继续与盟国密切合作,为解放法国的全部领土和盟国的领土而共同奋斗,使法国重新恢复自由、伟大和在强大盟国中的传统地位”。
6月11日,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即命令其驻华代表顾亚发致函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吴铁城,通知中国政府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业于六月三日成立,呈送该会宣言一份,说明此后该会即代表法国中央权力机构,请吴转达蒋介石、中国国民党及中国政府,希望中国政府“承认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为一有力担荷法兰西作战努力之组织,同盟国之合作者及保护法国权益唯一之受托人”。
然而,戴高乐领导的民族解放委员会为维护法国在远东的利益,对8月1日重庆国民政府发表的与维希政府断交、单方面宣布废除中法间一切不平等条约的声明,并没有表示欢迎,反而持反对态度。
他们认为维希政府依照协定将租界移交汪伪组织系法国非法政府的行为,应属无效;依照国际法,国际条约不能由缔约一方单方面宣布取消,因此在此之前,法国仍享有条约规定的各种权利。
民族解放委员会在致重庆国民政府的抗议照会中明确表示:
“虽然我们希望逐步修改中法间的条约,但是不能接受中国基于维希政府的法令而单方面宣布条约无效,我们认为维希是非法的。”
民族解放委员会的代表顾亚发也为此专门约见重庆国民政府外交次长,转达法方立场,强调民族解放委员会不承认法国政府过去批准的条约无效,将保留法国的(所有)权利。
民族解放委员会仍希望通过谈判修改中法间的不平等条约,8月19日,法解放委员会在阿尔及尔通过决议,声明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一经中国政府承认,即考虑修改过去法国在中国保存的特权。
8月26日,民族解放委员会的合法性部分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是日,盟国在魁北克会议上作出一个重大的外交决策,部分承认戴高乐-吉罗德领导的民族解放委员会为法国的合法政府,声明表示承认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能够保护法国的利益,承认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愿意继续与盟军一起战斗与合作;但声明同时指出对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的承认并不等于承认它为法国或法兰西帝国政府,法国人民在战后将自由选择其政府和官员。
这当然是范哈儿在暗中运作的结果,此时他这位东南亚战区的盟军最高司令官,对于东南亚事务有很大的发言权,以至于能够影响到盟国高层。法国的民族解放委员会坚决不同意废约,甚至还想将马上就要落入雷太鹏之手的越南,也再次白白夺走,他当然不会支持法国民族解放委员会代表法国。
只是由于这个组织本来就是在英美联合组织下成立,代表了两国的利益,在丘大胖子的坚持下,他范哈儿但凭一己之力,也不可能完全否认这个组织,所以最后才让魁北克会议,只是部分承认法国民族解放委员会罢了。
不过老蒋的国民政府,对于越南不越南的,却是完全没有注意到。他们此时最主要关注的,还是国内的不平等条约废除问题,反正民族解放委员会已经私下透露愿意废约,所以根据魁北克会议精神,8月27日重庆国民政府也发表类似的声明,称:
“中国政府鉴于中法两国人民之传统友谊,且深愿法国早日获得解放,对于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之成立,表示欢迎。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表示决心继续与各盟国密切合作,共同作战,直至完全克服一切敌人为止,中国政府甚为欣慰。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希望承认其为具有管理及保卫法国权益资格之团体,中国政府予以同情,惟对于该委员会此项希望之可能实现程度,仍须视每一事件之发生,保留分别加以考虑之权。在上列谅解之下,中国政府承认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有权管理归附该委员会之法国领土。此宣言不得认为承认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为法国政府或法兰西帝国政府。中国政
第三百五十九节 对日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