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发来的宣战书,可谓奇事一件。甚至在二次大战中,还没有一个国家向中国宣过战,这倒不是西方国家看不起中国,不屑与中国宣战,而是无法向中国宣战,英美不承认汪精卫政府,怎么向汪精卫政府宣战?德意日不承认蒋介石政府,怎么向蒋介石政府宣战?所以中国没有收到一张来自他国的宣战书。
范哈儿当然不想让这样可笑的事情发生,如果现在国民政府正式以中国的名义对日宣战,以后肯定不存在两个中国互相宣战的问题。
而且一旦将宣战拖后,中国在很多事情上就要陷于非常不利的地步。比如战犯的审判,国际法庭上只对战争期间的战争犯罪进行审判,因为中日战争是1937年7月7日开始的,所以1931 年“九一八事变”时的屠杀事件就不予起诉。如果中国对日本的正式宣战日期是1941年12月9日,那么按照国际法,1941年12月9日前的屠杀事件就不予起诉。这样一来,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的凶犯岂不是无法追究了?日本人估计还巴不得中国如此呢。
历史上国民政府的对日宣战,最后只能采取了“兹特正式对日宣战”的非正规模式,而不写“自中华民国某年某月某日起,中国对某国立于战争地位”这一宣战书规范模式,正是出于宣战书的时间效益原因考虑。
范哈儿还非常明白,老蒋想要通过不宣战,来维持非正式交战国的名号,以便从国籍上获得本国不能生产的大量先进武器和物资,实际上是不现实的。中国的主要武器输入国德美苏三国,德国和苏联方面,前者退出了国联,后者本来就不是国联,已经不存在以中立国名义拒绝向交战国出售武器的可能。唯一需要考虑的老美,就算国民政府不宣战,在华北大战后,也只是向中国提供了有限的援助,最后还在日本的推动下施行了部分禁运,但却一直对日军大规模输出废钢铁和石油,不宣战不让中日两国处于非交战国状态,实际上日本在美国上得到的好处,远远超过中国。
所以就算此时宣战,先要自损八百,却是绝对可以损敌一千,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然是宣战对中国更有利了。
只是宣战是府院方面的工作,在军事委员会上讨论,就算是通过了也没有约束力。
但当范哈儿把宣战的事情,跟行政院和国民政府主席方面一说,老蒋这个委员长还没有说,其他人就引进纷纷老调重弹:
“根据国际上公认的《关於战争开始的公约》,一旦一国对另一国宣战,不管另一国意愿如何,双方就已经处在交战状态。而一旦这种交战意向向第三国通告,第三国就有义务保持中立,除非它决定帮助其中的一方。因此,如果我们对日宣战,日本便趁机以交战国的身份,通知各国不要将战略物资和武器卖给中国,这对我们的抗战没有任何好处。我们是弱国,多数战争物资都需要从外国进口,一旦宣战,这些东西的进口必将受到极大的制约。”
“一旦宣战,我们在日本的侨民怎麼解决。我们根本没有足够的实力来保护他们,相反日本在我们这裡的侨民却可以进入其他国的租界,我们毫无办法。”
而已经把范哈儿列为老蒋派系的汪精卫,更是很不屑的慢悠悠地说道:
“我们跟日本交战是要亡国的,现在只能先抗一抗看看,千万不要宣战,这样连迴旋的余地都没有了。”
如果说,老蒋不宣战,可能是受了外交部方面的影响,怕断了援助,那汪精卫不宣战,则纯粹是想打几下看看,打不过就和谈的意思。
实际上,历史上他也是这么做的。
“物资和武器根本不是理由,现在中国工业产值,已经相当与日本的三分之一,仅范某的西南地区,就能提供基本的枪炮、飞机等军用物资,不存在禁运就没法打仗的可能。何况日本对外国的贸易和物资需求,还远远超过我国,一旦禁运,彼国的损失,肯定还会大过我们,怎么可能错过这次仅凭一纸文书,就折损日本几个师团实力的好机会?”
范哈儿一条条进行驳斥。
“至于侨民问题,更是可笑,中日两国,目前日本在华的侨民多,还是中国在日的侨民多?只要采取互换侨民的手段,虽然麻烦了一点,但说不定还能给战事拖延一点时间,完全对我们更有利么。”
“至于汪先生的说
第一百八十九节 宣不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