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烨没有按照李泰脑残的想法在蜀道上狂奔,安全到达长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本来打算走的很隐秘,但是那些吐蕃人一路上总是不断地唱歌,这让人非常的头疼。
庞匙儿也不阻止,坐在马车里带着一种圣洁的笑容看着这些一路欢歌的吐蕃人,问过领路的云家商队头领才知道,他们就是这样从松州一路唱道秦岭的。
都说吐蕃人是最靠近太阳的种族,心地纯洁的就像冰雪一样,当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杀起人来才会更加的让人毛骨悚然。
快乐,就是庞匙儿一心想带给这个种族的东西,休憩的时候,庞匙儿也会和那些吐蕃人一起围着火堆跳舞,只有云烨和李泰两个人,就像两个傻瓜一样蹲在一边看。
聪明和愚蠢这是相对而言的,云烨认为这些吐蕃人其是就是一群卖国贼,在出卖吐蕃人,在毁掉吐蕃的文化,但是在他们看来,自己是在追求快乐,追求最纯洁的快乐,禄东赞带着吐蕃最强悍的武士在雪域高原横行,征收沉重的赋税,抢夺他们本来就不多的青稞和牛羊,这让他们不快乐,所以就要站在王妃的一边,打倒禄东赞,推翻禄东赞的暴政,他们宁愿欢快的唱歌跳舞,也不愿意饿着肚子享受武士的荣光。
他们能接触到的就是自己的族群,最多能见到威严的族长,在青天底下放声高歌,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尽情的嬉戏,关心自己的青稞长势,关心自己的牛羊是否肥壮,对他们来说这些才是自己的全部,至于家国这样的东西,是禄东赞他们这些人提出来的,是英雄就该和最恐怖的恶魔作战,是豪杰就该去杀死山谷里不散的怨灵,杀人,才是真正的懦夫行为。
云烨的面颊抽搐的厉害,李泰的干笑也越发的无趣,
“匙儿,这就是你的教义?我总觉得那里不太对,整天唱歌,整天跳舞,整天的男人追逐女人?享受自己的青稞,享受自己的牛羊,享受自己的爱情?不考虑凶恶的强盗?不考虑敌国的入侵?也不考虑天灾人祸?”
“为什么要考虑?人难道就不该生活的快乐一些吗?人难道就不能追求自己心爱的人儿吗?人难道就不能享受自己的劳动果实吗?
上古时期,我们难道不就是这么生活的么?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我们的祖先不就是赤裸着身体追逐猎物,吃饱了之后,不就是围着火堆跳舞唱歌的吗?夜深了不就是围着火堆繁衍生息的吗?我们为什么要改变?
有人死了,我们用歌声送他们离开,有人降生了,我们也用歌声欢庆他的到来,至于你说的家国之念,那都是帝王将相强加给我们的,我们天生就是自由的,土地是我们的,青草是我们的,阳光是我们的,生命也是我们的。如果有敌人,那就说明我们的教义没有传播给那些可怜的人,等到他们明白我们的教义之后,就会放下武器,和我们一起纵情高歌,纵情舞蹈。”
庞匙儿用诗一样的语言,在向云烨李泰宣扬她的教义,听得云烨和李泰汗流浃背,惶恐不已,因为她说的不是玩笑话,看着那些无忧无虑的吐蕃人,他们真的好像非常的快乐。
庞匙儿的外貌太具有欺骗性了,云烨和李泰俩个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部下,这几天已经变得能歌善舞,自古秦兵耐苦战,秦人死不旋踵的钢铁意志居然经不起几首胡编乱造的歌,几曲随意扭动的舞蹈的侵蚀,还没到关中,大唐的武士们就已经大方的把自己横刀交给吐蕃人拿去切割羊肉!以前他们手里的横刀尊贵无比,老婆乱动一下说不定都能招来一顿臭揍,更不要说把自己珍逾性命的武器送给别人插上肉放在火堆上烤!
“烨子,你确定要把这个鬼女人带到长安?他们是瘟疫啊,如果任由庞匙儿在长安宣传教义,这就太恐怖了,咱们唐人要比吐蕃人更喜欢教义里描述的生活,想想看啊,和尚们只是空口白牙的说信佛可以求得来世,天下间信佛的人就已经数不胜数,如果让这个女人站在大街上开始宣传教义,今生快乐,来世依然快乐,世世代代都快乐,而且这种快乐时看得见,摸得着的,再加上还有一个长得像天仙的妖女,老天爷啊,大唐的基业非垮了不可,也不知道禄东赞是如何忍受这些人的。
我越来越觉得禄东赞急匆匆的去攻打尼泊尔和天竺,其实是为了逃跑,而不是为了拓土开疆,这些光知道傻乐的蛀虫,
第三十七节洪水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