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云飞深夜十二点四十五分,在宾达要塞中部一间教堂外面,有人使劲地拍著大门。
“老婆!开门!开门啊——你这臭婆娘,想我死吗?快开门!妈的……竟然还这么浪费,在门口点两盏灯……”身穿希曼军官服的他,指著教堂门口那唯一的一盏灯骂道。
他,探出下巴,打著饱嗝,任由熏臭的酒气从自己的口中冲出,然后,再用鼻子把酒气给吸回去。很可惜,门口那宽大的顶棚把雨给遮住了,否则,冰冷的雨点,可能会让他清醒一点。不过现在,他开始用脚踢门了。
“铿!铿!”坚实的军靴,在讲堂的红木门上,留下了一个个黑乎乎的脚印。但是,他仿佛不知痛、不知累地一连踢了几十脚。
“你这懒婆娘,不起来开门……”他,用醉眼朦胧的眼睛,望了望教堂那彩色的玻璃窗,然后继续说道:“你不开门?好!我让你睡不成觉。”说完,将手中的半瓶酒一下子扔向玻璃窗。坚硬的酒瓶打破了玻璃之后,直飞入内。
透了一阵子大气后,忽然,一股恶心的感觉,从他的胃部涌上喉咙。
“呃——”醉醺醺的他,迳自把那乱七八糟的呕吐物吐得满天满地都是,然后一头倒在地板上,昏睡过去。如果,此时有人看到他的话,一定会认为他刚刚从茅坑中爬上来的。但是,他并不知道,他刚才扔进去的酒瓶,打翻了一盏长明灯。火苗,应和著溅出的灯油,顺著直达屋顶的窗帘,蔓延到屋顶的木梁上……
“著火了!教堂著火了!”
“快!快救火!”
“快发火警信号!”
负责巡逻的希曼兵,才刚刚把水提到教堂附近,就发现:砖木结构的教堂,已差不多烧通顶了。不过,火,还是要救的。喧闹的人声,把更多的希曼兵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但,当很多希曼兵,穿著短裤,提著水桶跑上街的时候,却碰上了数不清的全副武装士兵。
在黑暗的雨夜里,看得不是那么真切。有个睡眼朦胧的希曼兵问道:“哇!救火而已,用不著全副武装吧!”
但,对面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动手!”
然后,伴随著一个铿锵有力的“杀!”字,一把锋利的长剑,对穿了那个希曼兵的胸膛。
鲜血,顺著雨水,流向了远方。灵魂,从张大的嘴中飞出,堕入了地狱。
在数十个同伴被杀后,希曼人终于从愕然中惊醒。他们,嘶吼著,扑向了再次反叛的利卡纳士兵。一场大混战,就这样拉开了序幕。急促的敌袭警钟声,开始在要塞的上空不停地回响。越来越多的希曼兵加入混战,而且,全副武装的比例越来越高。不过,占上风的依然是利卡纳士兵,因为,在彼此盔甲相同的情况下,利卡纳士兵的剑却是全都往希曼人的身上招呼,但希曼人往往陷入了自相残杀的局面。靠著辨认去掉菱角以后的双肩肩甲,利卡纳叛军总能认出自己人来。
“不要打!是自己人!”其中一人高喊。
“你不是叛军?”希曼人疑惑道。
“六军二团的才是叛军。”他的语气非常坚定。于是,希曼人转身,然后,利卡纳人的剑从背后刺入。
“你……卑鄙!”
“……”
几乎同样的场面,在不断上演著。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六军的,拿斧头。”
接著,场面出现了短暂的清晰。
众人都这样想:拿斧头的是希曼第六军的。所以,一度分出了谁是叛军。但,利卡纳人又随即把战死者的斧头拿了起来。于是,所谓的叛军,又从希曼人的脑海里面开始消失了。
不过,混战,却只限于要塞内的普通部队。作为北边城墙守卫的希曼人,却非常聪明。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从自己前面过来的,首先认定他是叛军。只有经过辨认军牌的,才允许他站在防线的最前面。
所以,班顿在派了一万五千人去打反制部队后,只好指挥剩下的部下强攻北门。班顿很清楚,希曼人那十三万援军,实际上离宾达要塞不到四十公里。如果,派骑兵飞速赶来的话,两个小时左右就可以赶到。现在的他,只有祈求到时候如果还不能攻下北门的内城墙的话,裘克斯能够先顶著骑兵队。但可惜的是,直到现在,裘克斯还没
第十三章宾达要塞攻防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