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郑虎一路走着,唐焰在闲谈之中,就大约明白,自己的发小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傻乎乎的、除了会用拳头揍人之外就只会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跟屁虫了。
今时今日的郑虎,经过了社会的磨练以及个人的奋斗,身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别的不说,光是他身上这一套范思哲休闲服,就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
两人走在路上,唐焰明显感觉到,有不少人用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看着自己和郑虎。
没办法,虽然魔的经济在全国乃至是世界都非常有名,但谁叫这里是贫民区呢?
方圆数十里的居民,都是生活在温饱线上的贫困人士。
当初的唐焰,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
或许有人飞黄腾达之后,就会彻底跟以前的圈子划清关系,表示自己已经飞上梧桐变凤凰了,但至少唐焰身边的人,不是这样。
比如郑虎,听他所言,在高中辍学之后,他就去sz找了个工地搬砖赚钱,但是为人诚实可靠,遇到事情敢拼敢打,又不是那种憨不拉几的糙汉子,很快就聚集了一大帮朋友。
在那些朋友的信任和推举下,郑虎渐渐成了一个建筑工地的包工头,等赚了一些钱之后,还自己花钱深造,学习一些经济、心理学的知识,现在甚至已经拿到了一个二流的经济学大学毕业证书,似乎有朝着研究生发展的趋势。
郑虎拉着唐焰,说的头头是道,面上满是兴奋之色:“唐哥,不是我说,现代社会这么发达,个个都机灵的像鬼一样,咱们不多读点书,学点东西,出去之后恐怕被人卖了,还要帮人家数钱,我问过姥姥了,你是从清溪医科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因为不想给家里负担,这才没读研究生。”
“唐哥的本事,没人比我郑虎更清楚,否则的话,以你的聪明才智,少说也能混个博士后二代读读啊!”
听到郑虎这话,唐焰哭笑不得。
当初的他,头脑的确还不错,否则也不能带着郑虎在贫民区混的风生水起,若非当初因为跟富二代争风吃醋,被人下了黑手,请司机将自己撞出了脑淤血,智力受到损伤,恐怕也不会有之后机缘巧合的一系列事情发生了。
想到这些,唐焰就不禁感慨起来。
明明是不到半年前的事情,却让他感觉像是过了一辈子一样漫长,其间经历了无数机缘巧合的事情,若非自己够拼够狠,再加上一点点机智和充足的准备,或许早就不知道葬身在哪个犄角旮旯了。
动极思静,这个念头一生出来,唐焰就产生了,在故乡魔都好好安定下来,休养生息,闭关个几年再出门。
可这个念头转眼之间,就被他抛出脑海。
别的不说,光是姥姥的身体,就支撑不了多久,目测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
实际上,不仅仅是乾翁试图帮澹台萝改善身体,唐焰也曾经在接触中试图用真元帮姥姥温养身体,但结果仍然相同,一点作用都起不到。
若非乾翁上了年纪,还非常懂得养生,每天都让墨珏做一些调理身体的药膳,恐怕澹台萝的身体情况会更差。
一念及此,唐焰就感觉,心里有些闷得慌。
毕竟,姥姥是他记事儿之后唯一的亲人,他不可能坐视姥姥就这样离开人世。
可探查之后,唐焰发现,姥姥并没有修炼的资质。
“只能想办法,找到延年益寿的药材,炼制出延长寿命的丹药了!”
考虑到这些,唐焰的眼里闪过一抹凌厉的光彩,下定了决心。
“到了到了!唐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媳妇儿!你叫她小芳就好!”
郑虎拉着唐焰走到一个别墅群里——这是他现在的住处。
实际上,以郑虎跟唐焰的关系,两人小时候好的像是兄弟一样,却比亲兄弟还亲,他发达之后,两年前就买了房子,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把澹台萝接过来好好享受人生,安度晚年,可惜却被老人家拒绝了。
这事儿,唐焰回家之后,也听姥姥说过。
富贵不忘本,唐焰对郑虎的评价更高了。
上了高楼,刚进门,就见到一个容貌普通的女人。
听到介绍,唐焰也不觉得生疏,温和地笑着跟小芳握手:“这位是
第三百四十七章早产?